4月21日,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这是我省出台的第一个有关此类的工作办法,也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责。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备案审查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市级层面法工委和“一府两院”同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信息化平台建设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今年前3个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县、乡三级规范性文件大清理,率先将全市现行有效的481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全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了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全覆盖,努力确保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
由于规范性文件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为有效解决备案审查力量薄弱这一瓶颈问题,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自2021年12月起,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该办法。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政策研究、法学教授、行政审判、律师等领域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切实提高我市备案审查工作质量。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韩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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