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作日全面禁止饮酒的要求,4月9日,濮阳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的规定》,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工作日全天及节假日值班、执勤及执行其他公务期间,因公外出参观考察、培训学习期间等,一律禁止饮酒。这是对“四风”突出问题严肃纠治、精准施治的有效举措,是持续推动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两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常效长治的重要抓手。
众所周知,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酒助礼乐,无酒不成席。“侠客仗剑走天涯,文人杯酒纵情怀”“千秋大业一杯茶,万丈红尘一壶酒”……从古至今,无论是朋友聚会还是婚丧嫁娶,但凡大事小情都离不开饮酒,酒往往扮演着心情喜忧的排遣寄托、社交情谊的催化加成等角色。但过度饮酒会影响身体健康、破坏家庭和睦,甚至扰乱社会安定,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聚餐饮酒加大了疫情传播的风险。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酒文化的认知已然异化,有的借酒桌搞交易、拉圈子,有的不吃公款吃老板,有的酒驾醉驾闯红线,有的酒后脱岗失责甚至寻衅滋事,败坏了干部队伍的声誉,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酒谕》有言:“后世耽嗜于酒,大者亡国丧身,小者败德废事。”党员干部喝不喝酒、和什么人喝酒、怎样喝酒,不是鸡毛蒜皮的生活细节,往往连着作风、反映品行。“禁酒令”的出台,既防止了“酒桌上的腐败”,又避免了“舌尖上的浪费”,还能保护干部的身体健康,以刚性约束倒逼各种应酬回归正常状态,引领社会风气。
工作日禁酒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出台禁令只是第一步,但只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用制度管、靠常态抓,必然会从量变到质变,把“推杯”“拒酒”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多方联动,强化“不敢喝”的震慑。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整治工作日饮酒作为纠治“四风”的重中之重,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既注重“源头”监管,又注重“后台”清算,深挖细查躲进机关食堂、私人会所、“一桌餐”等“地下酒庄”的隐蔽问题,精准识别违规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要令行禁止,固化“不能喝”的机制。“禁酒令”能否真正落实到位,关键在于能否令行禁止。违规饮酒绝不是生活上的小问题,而是作风上的老大难问题,绝不仅仅是发个文件、出个禁令就能止住的,而是要看严查重处的实实在在“成绩单”,应该实行最严格的“一刀切”,绝不搞特殊,绝不讲情面,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一律公开通报曝光,让违纪者得不偿失、付出代价,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要激浊扬清,内化“不想喝”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崇廉拒腐、尚俭戒奢,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酒圈”文化,在工作日对饮酒坚决说“不”。要发挥好家风引领作用,用亲情治住“酒瘾”,让干部真正感受到“禁酒令”的“醒酒”效果。濮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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