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至2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副主任管永国、陈景涛、常奇民、梁宏、张相坤,秘书长王万臣出席会议。
副市长黄守玺、王延青、陈晓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5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5名公民代表旁听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表决通过了《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审议了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讨论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初步报告,并召开了人大代表、公民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批准了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一府两院”2021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万正峰同志为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万正峰全票当选为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代表资格将报送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予以确认。
邵景良强调,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濮阳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开好局、起好步贡献了人大力量。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系统谋划好明年重点工作,尽早拟定2022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及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等工作计划,通过依法履职,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加快建设“四个濮阳、一个高地、一个中心”作出积极贡献。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赵华杰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八届〕第二十七号
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5日补选万正峰为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报请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其代表资格。
特此公告。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5日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25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八届〕第二十八号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已经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5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告。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5日
2016年至2020年,全市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动法治濮阳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特作决议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和普法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法治氛围,为全方位推进濮阳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阵地建设,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惠及百姓。推进民法典阵地建设,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大力宣传《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国家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平安濮阳建设,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针对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野生动植物保护、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诚信纳税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通过党组织“三会一课”,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对我市地方性法规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地方性法规知晓度,提高贯彻实施的质效。
三、突出重点对象,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行“一把手”上法治课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河南省未成年保护条例》(“两法一条例”)学习宣传,落实中小学校法治课课时要求,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农村公共服务内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其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从实际出发,注重分业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深入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务工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法治教育,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建立健全守法行为正向激励和违法行为惩戒制度,引导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养。
四、厚植法治信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公平正义为基本价值,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坚持“一县(区)一特色、一乡(镇、街道)一品牌、一村(社区)一阵地”的要求,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提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促进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深入挖掘黄河文化时代价值和法治底蕴,完善提升“濮阳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水平。注重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创作生产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五、坚持普治并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化“法律进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化“法律进学校”,重点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电信诈骗、性侵害、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对等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融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四级同创、三级示范”,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推动守正创新,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质效。在总结提升“七五”普法经验基础上,把创新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第一动力,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扩大社会参与,推动执法、司法活动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深化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例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推进新媒体智慧普法平台建设,实现新媒体平台互联互通。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引导,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拓展网络普法空间,充分利用全国、全省统一的法规信息平台和“学习强国”“河南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平台推动普法。运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推动形成“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和全媒体传播体系,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积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权威解读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社会普法,鼓励热爱公益普法者和社会公益普法组织,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打造我市普法品牌,推动普法质效提升。
七、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得到有效贯彻实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具体普法台账,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职能,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内容。各县(区)、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并根据财力和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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