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副主任管永国、陈景涛、常奇民、梁宏、张相坤,秘书长王万臣出席会议。
副市长孙永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以及6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4名公民代表旁听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法治濮阳建设的决议》《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统计“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关于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扩容提质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情况报告、关于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政府系统承办一类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16件一类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3名省人大代表作了述职报告,会议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邵景良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工作者要努力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运用好法治方式、代表力量、制度优势,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各机关部门及全体人民,要共同参与、有序推进,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抓好落实,做法治濮阳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共同为建设现代化濮阳而努力奋斗。
会议指出,市政府及统计部门要紧紧抓住影响法律实施的关键问题、制约统计工作的重点问题、危害数据质量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对症下药”,补齐普法、执法工作中的短板,加强法律实施薄弱环节建设,推进统计“一法一条例”在我市全面深入实施。
会议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科学配置教育资源,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在建项目建设,把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实,锲而不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把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举措,结合市情实际,突出特色定位,积极完善经营体系,增强优势特色农业效益,强化要素保障,高标准做好市级层面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规划。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全面落实重点领域改革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大胆先行先试,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推动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积极探索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新途径。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要自觉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贯穿始终,把加强人大监督作为制度落实的重要保障,确保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落实、落细。一类建议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及时跟踪问效,增强办理实效,提高建议办理水平。记者 王莹 见习记者 宋仁志 通讯员 赵华杰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法治濮阳建设的决议
为推动中共濮阳市委《法治濮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全面贯彻落实,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濮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推进法治濮阳建设作出如下决议:
一、深化对法治濮阳建设的认识。推进法治濮阳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进一步营造濮阳良好法治环境,提升濮阳核心竞争力、推动建设现代化濮阳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法治濮阳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濮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落实法治濮阳建设规划各项任务,全面加强法治濮阳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人人守法。
二、坚持党的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濮阳建设,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濮阳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依法决定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同级人大代表制度。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法治濮阳建设中的作用,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探索实行综合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听证和风险评估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管理制度。严格遵循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参与诉讼活动,认真履行协助义务,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按《濮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要求出庭参加诉讼。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善公共服务,创新管理服务,强化政府服务监管,建立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高效化。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扎实开展“三促一评”活动,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四、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司法保障措施,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裁判指引、参考性案例制度。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加大生效裁判执行力度,健全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突出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积极探索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和创新,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树立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积极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模式,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协调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调解格局,加强诉源治理。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健全公民权益保障和利益协调机制,完善法律援助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作用,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加大信访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和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力度。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决策行为、行政执法和司法行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企业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健全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制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失信行为。深化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治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濮阳承接产业转移、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提供法律服务。
七、发挥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进一步加强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改善和保障民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传承弘扬历史文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立法。不断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推进新时代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提供法治动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推进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审查、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监督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强化对政府、法院和检察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整体工作能力。加大审计结果运用的深度和广度,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健全对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管理。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整合全市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资源,推进濮阳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注重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对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受理办理机制。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进一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作为党校的重点课程,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运用新媒体、新科技加强网上宣传。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信仰,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家庭为载体,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增强全市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义务意识和规则意识,引导帮助公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序表达合理诉求。
法治濮阳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各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市人民和各级人大代表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投身法治濮阳建设进程中。市、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着力推进法治濮阳建设的各项工作,把市委重大决策真正落到实处,为全面推进法治濮阳建设作出不懈努力。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
(2021年10月28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自2022年起,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由全体市人大代表以差额投票表决方式决定当年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使民生实事项目成为人民群众参与、人民群众做主、人民群众受益、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始终,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要主动向市委汇报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对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确保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实施。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要精准把握三个阶段六个环节的重点工作。在项目征集初选阶段,要突出市人民政府主导,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在项目审议票决阶段,要确保人大代表充分审议,票决程序规范到位;在项目实施监督阶段,要强化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全过程监督,真正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主动参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体现在民生实事项目中。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8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高建立、张宏义、张连才的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
决定任命:
李金明为濮阳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世敏为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宋红胜为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世敏的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乔小雨的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王铁英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江玉桥、刘海周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朱宗卿的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袁达、王方垠的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高明献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士杉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瑞坤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彦敏、李瑞玲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陈忠生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士杉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衍春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高明献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瑞玲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崔树峰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彦敏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瑞坤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贾向阳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苏章臣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就职公开承诺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金明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乡村振兴局局长,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此,我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讲政治顾大局,始终对党绝对忠诚。我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不断开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新局面。
二、惠民生办实事,不断提升脱贫成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扎实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扶贫资产项目监管,多渠道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促进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坚持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摸透基层情况,总结基层经验,夯实村户基础,强化问题整改,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遵纪律守规矩,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坚持民主集中制,以身作则,强化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一支更好适应新形势需要的专业化乡村振兴干部队伍。
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监督。
就职公开承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世敏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这是组织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定将恪尽职守、竭尽全力,勤勉工作、赤诚奉献,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在此,我向社会各界庄严承诺: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全面性、整体性、系统性,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认真学习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掌握新知识、树立新理念、运用新方法,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与水平。
二、聚焦发展大局,抓实重点工作。强化规划管控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濮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努力构建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规划支撑体系。坚持“项目为王”,精准高效用好土地资源,深入开展“百园增效”行动,持续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注重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抓好黄河流域生态治理与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坚持改革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土地规划行政审批改革,加大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力度。
三、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全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认真办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视察调研。
四、凝聚部门合力,带好干部队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肝胆相照、密切配合,建设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责任同担的坚强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自觉接受法律和纪律的约束,发挥表率作用,优化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铁军队伍。
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监督。
就职公开承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宋红胜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这是组织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住房城乡建设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依法行政,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办好人大代表议案,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三、锐意进取,开创局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要求,全力推进住房保障、百城建设提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消防管理、建筑业发展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平。
四、加强团结,锻造队伍。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以身作则,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时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铸就一支业务精、作风硬、能力强的住建干部队伍。
五、廉洁自律,优化环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廉政建设,树立“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城市建设环境。
以上承诺我将认真贯彻执行,敬请社会监督。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八届〕第二十五号
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一类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审议和满意度测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参加了本次测评。现将测评结果公告如下。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