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副主任管永国、陈景涛、常奇民、梁宏、张相坤,秘书长王万臣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建玲,副市长王延青,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濮阳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濮阳市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表决通过了《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结合有关议题,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创新民事审判公开方式,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效,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市政府要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确保预算安排更好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要紧扣“十四五”目标任务,持续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力度,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按程序将《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条例批准后,要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确保条例有效实施。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赵华杰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1年8月30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朝霞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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