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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基层党员干部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作者:  文章来源:  字体:   发布时间:2021-05-13 06:35:5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现将三起基层党员干部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濮阳县鲁河镇寨上村原党支部书记郭金山、原村委会主任郭振涛等人恶意阻挠郑济高铁濮阳段项目建设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在郑济高铁濮阳段项目建设过程中,郭金山、郭振涛等人以租地款项未能及时发放为由,组织人员多次拦截为该项目供料的过往车辆,并以50元至200元不等的标准,多次强行收取供料车辆钱款共计8.79万元;2017年8月,高铁项目部负责人多次要求郭金山、郭振涛帮助解决上述村民拦截车辆问题,其二人借机索要工程项目,后组织人员阻挠其他公司正常施工,强行承揽高铁项目辅道建设工程。郭金山、郭振涛等人以上行为严重影响郑济高铁濮阳段项目建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9月,郭金山被开除党籍;2018年11月,郭金山因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又十个月,郭振涛因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人分别被处罚金5万元;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二、清丰县城关镇黄骆楼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峰、原村委会主任冯泰山等人强揽小区装修业务问题。2015年2月至2019年3月,王峰、冯泰山组织人员使用威胁、恐吓、强行阻拦等手段强迫阳光花园小区业主购买其销售的沙子、水泥,强迫接受其提供的“背楼”服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9年10月,王峰、冯泰山二人因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各处罚金7万元;2019年11月,王峰、冯泰山分别被开除党籍,冯泰山被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三、范县王楼镇后曹楼村原村委会主任李书强等人恶意阻挠企业正常施工问题。2017年9月以来,李书强积极参与以后曹楼村村民李保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2017年10月至11月,在王楼镇濮王产业园某公司餐厅建设期间,李书强等人为索要该工程,采取辱骂、恐吓施工人员等方式多次阻挠施工。2018年3月,在该公司锅炉项目建设期间,李书强为索要该工程,再次辱骂、恐吓施工人员,抢走并破坏价值0.15万元的施工仪器,影响工程建设进度。2018年12月,李书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9年1月,李书强被开除党籍;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以上三起,均是村级党员干部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有的为谋取不法利益,打着保护村集体利益的“幌子”,煽动群众阻拦重点项目建设,破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的利用村干部身份,称霸一方,强迫交易,破坏正常市场秩序;有的与恶势力相互勾连、沆瀣一气,寻衅滋事,强揽工程,严重损害企业利益。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市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纪法观念缺失,不知敬畏、不守底线、胡乱作为。这些行为侵犯了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破坏了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成果,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为戒,汲取深刻教训,时刻自警自律。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命门之穴”。广大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亲清意识,发挥好企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要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守牢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县乡党委要扛稳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党纪法规教育培训,围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切实防范权力运行“风险点”,打通营商环境“梗阻点”,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助推我市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营商环境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5个方面20项问题,通过积极走访企业、持续开展明察暗访、认真受理信访举报等,真正发现一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要坚持挺纪在前,铁腕执纪、动辄则咎,对责任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快查严办、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律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以最果敢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市纪委监委将坚持开门整治营商环境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如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广大企业和群众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0393—12388、网络举报平台或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市纪委监委将快速核查,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