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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1-04-21 06:37:37   

4月2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副主任管永国、陈景涛、常奇民、梁宏、张相坤,秘书长王万臣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建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以及4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邀请6名公民旁听。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及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报告》的决议;听取审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草案)》《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围绕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邵景良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刻领悟真理力量和思想伟力;要以强烈的历史担当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奋力打造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濮阳样板;要以胸怀“国之大者”的思想格局推动人大常委会党建高质量,让党的领导成为人大工作最鲜明的特色;要以不负人民的神圣使命抓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夯实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履职基础;要以务实担当的精神抓好政治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模范机关四个机关建设,展示新时代人大机关新形象。

邵景良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对标对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提出的“六个旗帜鲜明”,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发扬“三牛”精神,敢于攀登、勇于挑战,依法履职、创新作为,奋力打造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濮阳样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提供坚强的民主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赵华杰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4月20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徐慧前的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

任命:

祁炳杰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闫化建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孟令森、衡庆华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

决定任命:

马世国为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侯献峰为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相坤的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蔡洪峰的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四)

免去:

程元杰、姚锦辉、高胜华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就职公开承诺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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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此,我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对党忠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实践中。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担当作为。聚焦“四个濮阳一中心一高地”的发展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我市“四大战略”,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重大部署,科学制定重大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重大项目推进和资金争取力度,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确保“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三是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忠于宪法和法律,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监督。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迅速落实、及时报告,认真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在重大项目审批、重大政策制定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是坚持根本宗旨,实干为民。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深刻教诲,坚持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经济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力量办好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民生实事,努力提升民生福祉。

五是坚持廉洁奉公,永葆本色。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树正气,坦荡做人、清白从政、干净干事。

以上承诺我将认真贯彻执行,敬请社会监督。


就职公开承诺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侯献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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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这是组织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素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升党性修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城市管理领域法规政策,掌握新知识、树立新理念、运用新方法,不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报告工作情况;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认真办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的视察调研,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三、务实重干,开创城市管理新局面。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树立系统思维,多要素统筹,着力推进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一是积极探索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发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新机制、新方法,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二是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精细化、数字化、网格化、智慧化的现代城市管理模式,以数字化赋能城市管理,焕发新动能。三是聚焦民生,从老百姓最关心的水、气、暖、绿化、环卫等问题着手,把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办实事,多办好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

四、加强团结,带好干部队伍。坚持民主集中制,以身作则,强化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铸就一支思想作风硬、业务能力强的城市管理干部队伍。

五、严于律己,廉洁从政。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不利用职权和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不违反财务、人事纪律,约束好工作人员和家属,坚决抵制一切不廉洁的行为。

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监督。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报告》的决议

(2021年4月20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提请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深入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事关濮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符合《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要求。会议同意《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报告》所列重大事项。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市委“四大战略”实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按照濮阳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科学编制各专项规划,编制《濮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抓好新型化工基地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配合做好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办好办实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的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强调,市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担当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切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照报告中所列重大事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考核,全力以赴完成各项任务,以实干兑现承诺、用实绩取信于民。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按照“依法监督、有效监督”总体要求,加强对市政府提请的重大事项的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不断推动重大事项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