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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政策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0-12-18 06:19:07   

编者按 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事关乡村振兴、市域治理现代化大局,也是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的“重头戏”。当前,我市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安排,正稳步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现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换届政策,展示工作动态,交流经验做法,相互借鉴提高,营造良好氛围,高质量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标准:有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能带好班子,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对路子,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动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正风气。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工作作风好、群众口碑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廉洁意识强。

高质量推行“一肩挑”: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努力实现年龄、学历和带富能力“一降一升一强”:新提名党组织书记人选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继续提名的一般不超过60岁;新进班子的其他成员,一般不超过50岁,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至少有1人年龄在35岁以下;注重选拔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正在接受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的人员进村(社区)“两委”班子;班子有致富带富能力的100%。

保证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坚持和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和成员的比例较上届要有所提高,其中村(居)民委员会女性成员数应符合有关规定。

不能确定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九种情形: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调查处理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基本事实已被有关部门查清的;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截留克扣扶贫、低保等民生领域资金,土地征用补偿款、财政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受到法律纪律追究的;挥霍、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道德品行低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或因涉毒被治安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七种情形: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近5年内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村集体资产租赁费用、土地流转费用的;在任期履职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近3年党员民主评议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由于身体健康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未签订创业承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本通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