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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区自6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限行

作者:  文章来源:  字体:   发布时间:2019-05-29 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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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午,我市召开实施城区机动车限行新闻发布会,决定自6月1日起在规定区域内开始限行。  

自6月1日起,每周一至周五的7:00至19:00,法定节假日不限行。限行区域为晋豫鲁铁路以北、濮范高速以南、濮瑞路以东、新东路以西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具体来说,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6;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7;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8;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9;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0。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该规定执行。  

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校车、单位通勤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采供血、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限行期间,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市环境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限行期间,遇有重度以上污染天气,需要启动更高级别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将另行通告。此次限行结束时间,也要视我市大气中臭氧浓度情况而定。(记者 段利梅)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