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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9-05-15 07:55:54   

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必须顺应经济发展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一体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乡村产业和确保粮食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深化农村改革和加强农村基层基础,促进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全国两会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扛稳粮食生产这个重任,树牢绿色发展这个理念,补齐农村基础设施这个短板,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加快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六优四化”,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质量明显提高,2019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69%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占总村数比例2019年9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2019年70%以上、2020年85%以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文明新风进一步提升,2019年县级及以上文明村40%以上。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脱贫攻坚这个硬任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下足绣花功夫,补齐各项短板,2019年确保完成4.13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在濮阳县顺利摘帽的基础上,确保年底前范县、台前县脱贫摘帽。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全面排查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的突出问题。2019年年底前,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第二批迁建试点4个安置区迁入新居,完成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三年迁建规划12个安置区建设任务基本完成。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精准问责问效。  

(二)强化脱贫攻坚措施。认真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打好产业扶贫、就业创业扶贫、生态扶贫、金融扶贫四场硬仗,开展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扶贫助残、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危房改造清零、扶贫扶志六大行动,实施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电网升级和网络扶贫、环境整治四项工程,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切实加大对全市122个深度贫困村和台前县的扶持力度。落实产业扶贫政策,每个县(区)集中打造2至3个主导产业,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1个以上产业扶贫项目,每个预脱贫贫困户都有2项以上增收措施。强化扶贫项目支撑,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确保项目及早实施。将“户贷户用”作为小额信贷基本方向,提升贷款水平,发挥贷款效益。2019年,发展农村电商龙头企业12家,贫困乡镇电子商务覆盖率达到100%,贫困村覆盖率在80%以上。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励引导贫困群众依靠自己努力改变命运。  

(三)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攻坚期内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尤其是因病因残返贫。推动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产业发展。认真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对摘帽后的贫困县,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三、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全面拆除“大棚房”,督促恢复地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粮食生产政策措施,稳步提升粮食产能,确保粮食总产量在50亿斤以上。加快推进引黄调蓄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深化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改革,加快推广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优良新品种。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2019年大宗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96%。  

(二)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大力发展“六优四化”农业,促进种植标准化、订单化。2019年,全市新增“六优”农业种植面积22万亩,达到290万亩,其中优质小麦80万亩、优质水稻35万亩、优质花生58万亩、优质瓜菜72万亩、优质饲草15万亩、优质林果30万亩,发展肉牛15万头,肉类、禽蛋、奶业总产量分别在27万吨、29万吨、7万吨以上。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培育农产品品牌,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重点抓好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优质小麦,濮阳县、范县优质稻米,沿黄滩区、黄河故道优质花生,南乐县优质林果,黄河滩区肉羊奶牛养殖,濮阳县、范县莲藕种植和泥鳅养殖等特色优质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建设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检疫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保证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加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力度,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确保产业安全。  

(三)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带领下,根据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等现代农业新模式,不断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比较效益。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重点围绕面品、米品、食用油,以及畜禽养殖和肉制品精深加工,开展精准招商,积极争取引进一批国家粮油龙头企业投资建设农产品加工项目,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加快农业产业联合体培育,向上级申报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建设都市生态农业“三带一圈”为重点,加快发展休闲产业和乡村旅游,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把握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濮阳和雄安新区“一水相连”机遇,借助优质水土资源,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把濮阳建成雄安新区优质无公害农产品保障基地和生态旅游基地。2019年,抓好牧原100万头生猪养殖、禾丰食品1亿只白羽肉鸡、唐人神30万头良种苗猪养殖等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  

(四)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扩大物联网在农牧业生产领域的应用。用现代信息化装备改造提升一批智能化养殖基地,建设一批以物联网应用为导向的高标准粮田。实施以“互联网+农产品”为内容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程,通过特色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和电商化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培育一批电商镇、电商村。积极实施“互联网+公共服务”工程,实现宽带网络农村全覆盖,依托信息进村入户平台,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五)支持乡村创新创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支持适宜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发展,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乡村企业,支持企业在乡村兴办生产车间、就业基地,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大力培育和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支持政策,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平台。2019年,支持0.6万名外出农民工返乡创新创业,发放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3.1亿元。  

(六)开发农业多种功能。积极发展“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安全高效农产品流通体系。树立品牌意识,大力推进品牌强农,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扶持发展特色乡村手工业,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打造一批“土字号”“乡字号”品牌。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业合作。  

(七)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支持力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发展增值收益。积极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激励保障措施,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增加财产性收入。  

四、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一)加快编制发展规划。把科学编制发展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工作,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加快明确城郊融合类、拓展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整治改善类等村庄分类,力争到2019年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编制完成村庄布局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力争到2020年年底编制符合乡村发展实际、符合农民发展意愿、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二)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工作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深入推进厕所革命,2019年完成农村改厕60.6万户。全面落实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机制,2019年,各县均达到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标准,清丰县、南乐县探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环境整治。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进“通、净、绿、亮、文”建设,2019年,全市新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20个,新打造集产业发展、休闲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四美乡村”40个。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县清丰县、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县南乐县和7个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乡镇,重点在项目资金整合、人才保障、领导机制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抓好体制机制创新,为全市提供经验和样本。2019年,全市80%的村实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40%的村达到“通、净、绿、亮、文”标准。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推动通村入组硬化路建设,2019年,新改建农村公路360公里。国家和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带头开展“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推进农村客运发展。全面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巩固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成果,确保范县、台前县实现农村危房改造“清零”。健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管机制,明确各方管护责任,确保建成设施稳定长效运行。  

(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2019年,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37所,新建农村幼儿园15所,改扩建农村幼儿园8所,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64个,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286套。组织省、市级示范幼儿园与70所农村薄弱幼儿园开展结对帮扶。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招录特岗教师800名,定向培育农村小学全科教师180名。选派157名教师到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农村学校支教。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开展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行动,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县域就诊率。完善医保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的关爱服务。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下乡,积极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乡村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县乡行政服务向行政村延伸。  

(五)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工作,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9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切实加大秸秆禁烧力度。  

(六)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围绕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广泛组织开展“四旁”(树旁、路旁、村旁、宅旁)绿化、街道绿化、庭院绿化等身边增绿活动,引导群众大力发展林果、苗木、花卉等林业产业,传承发展森林文化,使全市乡村森林资源稳定增长,造林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持续增强,人居生态质量明显改善。2019年,全市完成造林8万亩,启动建设森林乡村73个,推进平原林网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和庭院花园化。  

(七)积极推动“四水同治”。2019年,实施范县彭楼灌区改扩建、渠村和南小堤两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引黄调蓄灌溉工程建设等项目。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我市113个贫困村和123个非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清丰县、南乐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等项目,促使地下水位逐步回升。着力防治水土流失,加快构建黄河生态涵养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5平方公里。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着力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编制完成《马颊河综合治理规划》,启动河道清淤工作。实施范县十字坡沟治理改造工程,逐步实现雨污分离。强化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健全防汛抗旱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  

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支持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等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办法和继承办法。推广濮阳县、台前县“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在濮阳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质押贷款试点,探索农民以其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担保贷款的具体办法。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强化7个县级、87个乡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规范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制,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形成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组织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共同发展。2019年,全市有集体收入的村占比由上年的29%提高到40%。  

(四)加强农业支持保护。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加强农业保险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用好差别化准备金率和差异化监管等政策,降低“三农”信贷担保服务门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发挥金融机构涉农业务服务功能,形成共同服务乡村振兴合力。鼓励县级政府设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金。  

(五)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推动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大力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完善县级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和特色小镇,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农民工在流入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权益。  

六、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增强基层党组织宗旨意识,提高基层党组织推动经济发展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开展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包村抓支部”行动。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对标整改,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基层党建示范点、示范带建设,2019年,新打造50个市级、100个县级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党支部。对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连续3年软弱涣散党组织重点督办。深化“党建+产业”模式,加强“产业链”党组织设置,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新型经营性、服务性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深化农村基层组织生活“落地工作法”,规范“党员主题活动日”,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全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切实抓好无职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促进党员作用发挥。每季度开展“逐村观摩、整乡推进”活动,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村民委员会要履行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发挥其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事项中的监督作用。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服务农民、树立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指导农村普遍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评选表彰一批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庭院示范村,推荐表彰一批省级文明村镇,开展市级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夸媳妇、贺娘家”、“好婆媳、好妯娌”等评选活动。实施文化惠农工程,2019年,新建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718个,实现农村全覆盖。深化移风易俗工作,2019年,各行政村红白理事会占比在95%以上,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  

(四)建设平安乡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涉黑涉恶案件督办、转办线索到期查结率在100%。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地区的渗透。深入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2019年,反邪教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痴迷邪教人员教育转化率在85%以上。加强农村基督教规范治理。加快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每个行政村至少安装6个高清视频监控探头,2019年,行政村平安创建达标率在80%以上。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提高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七、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一)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党政一把手是抓乡村振兴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行家里手。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各级各部门要抓紧梳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确保2020年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政绩考核联系到一起,层层落实责任。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各级党政班子。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廉洁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农村高质量党建、乡风文明建设等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  

(三)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三农”工作骨干力量,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利用各级党校和农村党支部书记学院,加强对“三农”工作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抓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督导事项,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让基层干部把精力集中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来。注重从优秀青年、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乡村教师、乡村医生中培养后备村干部,2019年,选出1000名左右优秀村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加快建设职业经理人和职业农民队伍。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2019年,培训农民工12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次以上。  

(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宣传引导,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发挥政策投资的带动作用,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筹资筹劳使用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出台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办法,规范和缩小招投标适用范围,让农民更多参与并从中获益。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