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获悉,近年来,市民政局立足社会救助职能,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实行社会救助制度兜底脱贫,助力全市脱贫攻坚中心工作,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实施低保兜底脱贫,低保扶贫“合”得准。该局从政策、标准、对象、管理入手,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标准由去年的3210元提高到今年的3450元,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82568户20974人,累计发放资金22904.14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有26898户4986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9413.97万元。
实施特困供养脱贫,特困人员“保”得全。该局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予以特困供养。我市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去年的年人均5000元提高到今年的6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去年的年人均3500元提高到今年的4315元。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人员18043人,累计发放供养资金8537.68万元。建档立卡贫苦户中,享受农村特困供养待遇的有7732人,累计发放特困资金3545.01万元。
实施医疗救助脱贫,医疗救助“补”得实。该局对患病且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实施城乡医疗救助445101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8794万元。其中: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53843人,参保资金1313万元;实施门诊救助2175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06万元;实施住院救助6950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27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医疗救助60396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4515.58万元。
实施临时救助脱贫,临时救助“救”得快。该局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按照当地月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助人数和困难延续时限(以月为单位),发放1至3个月的临时救助资金,情况特殊的可以按6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助。对因火灾等意外事故导致无家可归的困难群众,视其住房困难延续时间,发放6个月以内的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或提供适当的临时住所。对患重大疾病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经医疗救助后仍有较大困难的,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县区政府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实施临时救助6816人,累计发放资金1540.53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临时救助6266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772.5万元。
实施两项补贴脱贫,残疾人员“兜”得牢。该局对全市重度残疾人及时发放护理补贴,对全市生活困难残疾人及时发放生活补贴。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为73876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5017.19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7883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1907.554万元。(王淑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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