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载文辞去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9年4月22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载文辞去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亚雄辞去濮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9年4月22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8〕5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黄亚雄辞去濮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4月22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杜新军、朱宗卿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邵希斌的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杜新军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19年4月22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8〕5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杜新军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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