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主持会议,副主任管永国、邹东波、马宜品、常奇民、梁宏及秘书长刘万英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余广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委办室负责人等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和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准备情况;市政府关于濮阳新型化工基地规划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企业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职业技能培训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情况、燃煤锅炉拆改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工作情况、我市市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编制和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情况、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工作情况、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工作报告、全市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报告、全市粮食收购工作和粮食安全监管情况、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编制实施情况、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和土地供应出让情况、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等14个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会风会纪的具体措施(讨论稿)》《濮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情况、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两个专项工作报告的实施方案;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分类督办意见和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优秀建议表彰意见。
会议研究了《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草案)》。
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有关工作委员会就相关议题进行了汇报。
会议决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举行。会议建议议程五项: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3.审议《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4.审议《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草案修改稿)》;5.人事任免事项。
会期预计1天。(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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