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至2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副主任梁宏参加检查或出席汇报座谈会。
检查组先后到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市实验幼儿园、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市自来水公司、市传染病医院,以及清丰县、濮阳县,对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防治规划、预防控制、预案制订、经费保障、医疗救治、执法监督情况,以及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等进行了现场检查。
在2日召开的汇报座谈会上,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有关情况。近年来,我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原则,强化传染病防治体系、机制、能力建设,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传染病疫情保持总体平稳,多次受到国家和省表彰,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取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薄弱环节与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徐兰峰在检查时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进一步健全体系、提高能力、完善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要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防病意识,提高群众防护能力,全面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推动《传染病防治法》在我市得到深入有效实施。(记者 李世秀 通讯员 侯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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