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日报讯 我省自4月1日起大幅降低增值税税率,5月1日起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政策,持续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涉企收费。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4月1日起,我省将大幅降低增值税税率,将制造业等行业税率由16%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税率由10%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
6%一档税率虽然保持不变,但我省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同时,完善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对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
持续减税的同时,实施更为明显的降费。我省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顶格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即由目前的19%降至16%,方案经国家批准后,将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自5月1日起实施;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同时,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核算口径;稳定现行征缴方式,不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减税降费“红包”将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经初步测算,减税政策预计全年可为我省市场主体减负744.2亿元;降费方面,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和调整缴费基数口径两项合计今年将为全省企业和职工减负75.3亿元。(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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