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增进民生福祉不松劲,让人民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今年1月以来,我市积极行动,安排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标准提标工作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确保让城乡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积极安排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标准提标工作。1月25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标准提标工作。1月31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2月1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下发了《关于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城市低保月标准不低于520元,农村低保年标准不低于3860元,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274元、166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补差工作将于今年4月落实到位。
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截至目前,我市为75870名残疾人发放1至2月份两项补贴516.5万元。其中,为29684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03.562万元,为4618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12.938万元。
安排部署省、市民生实事。2019年继续实施高龄津贴制度,并决定将100岁以上老人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目前,相关工作正稳步推进。(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程申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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