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我市召开了市城区乡镇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
会议宣读了《濮阳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奖惩办法》《濮阳市城区重点乡镇办空气质量考核处罚办法》等文件,通报了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控露天焚烧,加强日常巡查,严防死守,争取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缕烟;要加强散煤整治,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和流动销售劣质散煤等违法行为;要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开展联合执法,加大餐饮油烟排查力度;要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结合城市清洁行动,督促各社区、各沿街商铺开展卫生整治,消除扬尘隐患;加强施工扬尘监管,对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或应急管控落实不到位的工业企业进行移交处理。
《濮阳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奖惩办法》提到,其考核内容为空气质量和重点工作两部分。空气质量包括PM10(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PM2.5(细颗粒物)月均值和重污染天数。重点工作包括散煤治理情况,“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轻中度、重度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含停限产、错峰生产、应急减排、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及渣土车、商砼车管控情况,餐饮右眼和露天烧烤治理情况,柴油货车检查检测情况和城市建成区机动车管控情况(含4.5吨以上柴油货车和冒黑烟车、农用车),禁止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情况,黑加油站(点、车)取缔情况。考核实行百分制。第一周排名后三位的县区和乡镇办,由市攻坚办发函提醒;连续两周排名后三位的县区和乡镇办,由市攻坚办通报;连续三周排名后三位的县区和乡镇办,由市攻坚办约谈主要负责同志;连续四周排名后三位的县区和乡镇办,由市攻坚办向当地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周考核排名第一的乡镇办奖励20万元,第二名奖励10万元,第三名奖励5万元,
市扬尘办牵头强化工地扬尘管控,市城管、公路、交通部门牵头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市综合执法部门牵头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每周集中开展一次城市清洁行动,市公安局牵头抓好机动车限行,市环保局牵头开展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监管,市工商局负责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期间违规施工、违法生产、超标排放或未落实污染天气管控减产要求的各类企业,要求立即停止生产。(记者 张迪 通讯员 李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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