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我市雾霾天气明显增多。为积极应对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我市压实责任、背水一战,千方百计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今年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静稳天气较多,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去年偏差,同时受西北部地区沙尘污染物影响,我市面临严峻外部环境考验。加之我市一些部门和干部对大气污染防治存在思想麻痹大意、工作作风不实、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导致我市今冬空气质量各项指标持续下滑,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极其严峻。据统计,截至12月3日,我市优良天数仅完成176天,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06微克/立方米、62微克/立方米,与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年度目标任务仍有一定差距。为尽快扭转这种不利形势,切实降低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我市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抓好顶层设计,制定规章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解决有关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分管副市长带队多次深入市城区及周边工地,夜查大气污染防治及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情况。与此同时,我市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等,制订错峰生产清单、应急管控清单,为我市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启动应急响应,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入11月份以来,我市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11月1日0时、11月12日20时,我市分别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11月13日0时将黄色预警响应升级为橙色预警响应;11月18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11月23日0时将黄色预警响应升级为橙色预警响应。针对近期重污染天气频发,市气象、环保部门及时沟通,加强监测预报和会商预警,提前、精准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开展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整治专项行动,对柴油货运等高污染排放车辆开展专项整治,严控高污染排放车辆进入限行区域;开展市城区机动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自12月1日至31日,市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利用蓝天卫士平台,严查露天焚烧现象。
加大控排力度。我市严格执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所有砖瓦窑企业全部纳入错峰生产清单,采暖季全部停产。深入排查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况,严格按照生产车间无可见烟尘外逸、密闭运输、密闭储存等标准,对不达标企业不得给予豁免。在应急管控期间,豁免企业排放量不能超过平时的排放量,凡超过的将取消豁免资格;严密监管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情况,每日通报全市废气重点污染源情况。
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我市严格落实施工工地监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全链条负责制,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违规施工工地、违规排污企业必须停工、停产。进入秋冬季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扬尘污染防治部门共出动260余人次,对337个在建工地进行督导检查1800余次,发现问题462个,责令停工整改285次,移交处罚35起,对市城区2家混凝土搅拌站实施停产处理,对8个建设项目在媒体公开曝光,对18个建设项目实施“一票停工”。在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方面,环卫部门每天进行常态化洒水、洗扫、抑尘等工作;每周五下午,组织洒水车、洗扫车等车辆180 余台,对城区进行清洗。积极推进环境卫生评价体系改革,机械化清扫实施“以克论净” 定量考核机制,并加强联合检查,全力做好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
加大控煤力度。我市严管散煤销售源头,开展散煤销售点摸底排查工作,对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点“一对一”核查,强化洁净型煤生产经营管理和质量抽检。今年年初以来,市工信、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对散煤燃烧开展拉网摸排,取缔新发现散煤销售点4个,查处无照经营散煤案件3起,抽检洁净型煤150批次,暂未发现不合格洁净型煤。进入秋冬季以来,各县区政府设置检查联合站,检查散煤问题车辆34辆,查处销售、运输、使用劣质散煤案件2起,暂扣散煤77.63吨、劣质煤球1100块。
为使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派出7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区督导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市环保、公安、城管执法和市扬尘办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各县区运用晨查、夜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重污染天气管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我市监察、督查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的部门或单位,将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责任追究等措施。(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李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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