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刘道光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此,我向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要坚定政治立场,忠诚履职尽责。忠于宪法和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四个服从”,保持“四个定力”,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监督。
二要坚持开拓创新,切实真抓实干。紧跟市委、市政府步伐,紧盯“整体工作创一流,重点作出特色”工作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市场主体“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坚决把该“放”的彻底放开,全力打造宽进、快办、便民、公开的服务新模式。切实加强12315指挥中心建设,坚持高效维权,树好工商特色服务品牌,打造全国工商系统依法行政业务品牌。
三要全面从严治党,铸造过硬队伍。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进各项业务工作高质量。按照学习、实干、进取、担当、干净的干部作风要求,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严格执纪、依法治局;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群策群力,协作配合,搞好工作。
四要坚持严于律己,始终做好表率。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遵守党章、廉政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做事。
以上承诺我一定坚决执行,请大家监督。
濮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管红光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我将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不负重托。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勤奋学习,忠于职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政策、决定,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
二、团结班子,带好队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家长制”,不搞“一言堂”,高标准、严要求对待自己。努力当好班长,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和力量,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努力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成为一流的班子、务实的队伍、高效的机关、廉洁的部门。
三、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三级十同”工作,大力推动职能转变,全面提高执行力、创新力和公信力,打造务实高效公正服务机关。时刻保持执着的干事精神,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管理,履行好职责,切实做好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计量标准化等质监工作,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依法行政,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和合理行政,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组织的信任。
以上承诺,向社会公布,敬请监督。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姬生强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这是对我的信任。在此,我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
一、牢记使命,贯彻方针,执行决定。要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方针和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端稳天平,公正司法,尽职履责。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与司法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学科知识的学习,加强对领导科学的学习,进一步改善领导方法,使自己的领导管理更为有效、能够适应工作新需要。
三、司法为民,主动报告,接受监督。坚持司法为民原则,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效,积极主动化解社会矛盾,以人民群众认同的工作方法开展司法活动,让公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做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案件。
四、服务大局,团结协作,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讲团结、讲原则。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营造务实创新、团结友好的机关氛围,努力构建民主和谐的司法团队。
五、弘扬正气,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精神,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筑牢廉洁防线,严守道德底线、纪律红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维护人民法院清正廉洁形象。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井云亮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在此我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切实做好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
二、坚持主动、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增强接受市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对市人大常委会部署的工作和督办的案件,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案案有结果。
三、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秉公裁判,确保每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担当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职责。
四、认真履行副院长职责,当好助手、做好参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提高自身领导水平,充分调动分管部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为下属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五、坚持从严要求自己,敢于不徇私情、不受干扰。绝不搞特殊化,从小事做起,洁身自好、廉洁为官、公正做事,努力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谨言慎行、举止文明、谦虚谨慎。要讲政治、顾大局,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做好表率,起好带头作用。
我将信守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令宝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在此我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
二、接受监督,依法履职。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市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听取并积极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和规定,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司法,全力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聚精会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以一流业绩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四、精诚合作,维护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集体决议,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珍惜权力不乱用。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多思多想,多学多问,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分管部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五、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碰红线、不触底线,时常做到慎独、慎初、慎微、自重、自省、自励。
以上是我的承诺,敬请监督。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尚国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这是对我的信任和重托。我将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并郑重承诺:
一要坚持学习提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自身素养和能力水平。
二要坚持司法为民。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立足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好、保障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三要坚持务实创新。秉持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检察理念,按照上级党委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协助检察长统筹规划、谋篇布局。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凝聚力、战斗力建设。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升工作质效。
四要持续改进作风。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班子团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淡化权利、竭诚服务、强化责任,严格依规办事、严肃依法办案。
五要坚持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为民务实清廉,树立检察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六要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办理市人大交办的案件,不断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忠诚履行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曹提忠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我一定认真履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政治信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升做好检察工作必需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工作本领,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需要。
二、始终牢记宗旨,服务人民群众。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通过法律监督、司法办案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三、扎实开展工作,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抓好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抓好审查起诉、追诉漏犯、刑事抗诉工作,抓好案件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检察工作纪律,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老老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五、主动接受监督,维护法律尊严。在实际工作中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度。
以上是我的承诺,请大家监督。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晓丽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这是对我的信任。今后,我将努力做到:
一、牢记宗旨,执法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执法,为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服务。
二、恪尽职守,维护稳定。在执法观念上,把遵守程序法作为第一要则;在执法行为上,要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在执法作风上,要全力提升司法文明程度;在案件处理上,要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使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维护大局,当好助手。作为副职,要当好助手和参谋,自觉支持检察长的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干警意见;要坚持集体领导原则,维护检察长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要注重团结协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讲支持,生活讲体贴;要精诚团结、共谋发展,努力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威信,共同为检察事业奋斗。
四、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廉洁从政不仅是党和人民对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我们应该遵守的纪律。我要严守党纪国法,经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经得起考验,清心寡欲、淡泊名利、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以上承诺,请予监督。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殿北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我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任期内,我一定坚决服从市委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工作、廉洁奉公、公正执法,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对社会公开承诺: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立足本职、公正司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做到执法为民、依法办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
三、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作为一名检察领导干部,我将不辱使命、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牢记党的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无私奉献,全身心投入到检察事业中。
四、坚持群众路线,勤政为民、爱岗敬业,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牢记检察职权来自人民,坚持群众路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贯彻党组决定,精心呵护班子和队伍的整体形象。当好表率,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请大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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