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自市委农办获悉,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市决定集中3个月时间,以农村垃圾处理为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全省关于突出重点、全域整治、注重长效的工作要求和省定“三无一规范一眼净”(即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的标准要求,以道路、家园、村庄、田园为重点,以“八清”“一控”“一禁止”为主要任务,迅速掀起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高潮。
具体来说,“八清”就是要做到:清垃圾。对农村各类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解决好垃圾成堆、塞坑、阻路及乱堆乱倒问题。清粪堆。畜禽粪便要及时清运到村庄以外的固定场所,堆肥发酵返田,做到日产日清、随产随清。清秸秆。各村要按照统一规划,明确柴草堆放地点;清理后的柴草垛要远离村庄,避开公路视线;消除玉米、水稻等秸秆乱堆现象,清除消防隐患。清路障。清除村道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公路沿线和街道两旁堆放的砖瓦、砂石等建筑材料,清除沿路沿街经营门店废弃的农用车、建筑废料等废弃物品;引导和规范农民不在村庄街边、路旁摆放私人物品或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清私搭乱建。清除庭院内外乱搭乱建,拆除废弃的棚架、圈舍和仓房;清理街道两旁、交通道路沿线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清残垣断壁。清除废弃的院墙,清理歪斜的树木,修缮好院墙大门。清广告。清除内容低俗、不健康的户外广告和各种乱张贴推介产品的小广告。清死畜禽。清除丢弃在村庄周围、沟塘河渠里的畜禽动物尸体,实施填埋处理。“一控”即抓好生产生活污水的管控,严防污水横流。“一禁止”即抓好秸秆禁烧。
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我市将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和市里指导、县区为主实施的工作机制,以共同打造干净、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记者 段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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