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安排部署,2018年3月22日至5月11日,市委选派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党委)等6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又选派3个巡察组,对濮阳县梁庄镇、清丰县纸房乡、南乐县福堪镇、范县张庄乡、台前县侯庙镇、华龙区岳村镇、开发区濮上办等7个乡(镇、办)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本轮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充分发挥了政治“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
6月12日至21日,市委第四、五、六巡察组分别向濮阳县梁庄镇等7个乡(镇、办)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6月26日至7月11日,市委第一、二、三巡察组分别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巡察期间发现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处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对住建系统工作牵头引领不够,谋划统筹全市全系统工作不足,“大安全观”意识不强,民生工程担当作为不够,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管不力。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不扎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三会一课”和党费收缴工作落实不到位,使用选拔干部导向不鲜明,存在职位空缺、超编、混岗使用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办公用房超标、公款旅游、私车公养、超标准报销等问题时有发生。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心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行政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度融合不到位,协调进驻单位优化审批事项、“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推进成效不明显;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力;对进驻窗口人员选拔管理把关不严。专题活动走过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科级干部职位长期空缺,存在未按照规定轮岗、违规用工等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市房管中心:中心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党委议事制度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房地产政策存在差距,对房地产开发、中介企业管理失之于宽,保障房建设配租、物业服务管理差距较大,自我革新勇气不足,政企分离不清。党的建设虚化弱化,基层党组织机构不健全,组织关系混乱,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干部人事管理不严格,下属企业进人随意性大。作风建设存在短板,基层单位尤其是窗口岗位便民服务意识较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差距。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扛得不牢,主体责任意识薄弱,存在“老好人”思想,内部监督制约疲软,违纪违法案件多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站位大局统筹公积金发展不够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不力,风险管理策略失当、机制缺失,逾期贷款存在风险隐患。机关党建失位,组织建设薄弱,党员活动开展不正常,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日常监督“宽松软”,公积金定存等环节监管缺失,违规贷款问题多发。
市体育局: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团结协作不够。落实上级决策不到位,群众体育发展滞后,竞技体育前景堪忧,体育产业发展不足,体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重大事项推动不力。党建基础薄弱,“三会一课”、专题教育等资料严重缺失,基层党组织功能缺失。组织人事问题突出,二级单位及科室职能权责混淆,工作散漫,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突出,体育人才断层明显。主体责任虚化缺失,监督责任缺位越位,资金资产管理混乱,在人事管理、器材管理、重大赛事组织等重点领域监管缺失,违规违纪问题频发。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局党组守摊守成求稳,工作魄力欠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统筹谋划全市旅游发展的核心作用不突出。不敢较真碰硬,对旅行社违规行为、旅游景区日常监管等工作乏力。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规章制度执行力不够。党性教育缺失,党员意识弱化。局机关混岗混编混职责,个别干部经商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缺乏力度,侨眷认定、宾馆星级评定、因公出国和旅行社审批等重点领域监管不力。“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现象未能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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