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进行环境保护现场检查时发现:1.军安商砼(濮阳市军安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违法露天堆放固体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2.违反规定在场区内私建加油站点。
查处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令有关部门、示范区管委会限时查处,彻底整改。
1.违法露天堆放固体废弃物查处结果:经调查,濮阳市军安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部G342沿线北侧顺河村,占地涉及示范区、开发区。市环保局2018年1月曾接到有关网站披露该公司存在环境污染问题,该局环境监察支队派人到现场进行了核查,示范区管委会配合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本次中央环保督察组再次现场检查,指出该公司存在违法露天堆放固体废弃物问题,造成了环境污染。针对此问题,示范区管委会多方协调联系,已责令该公司6月18日组织车辆将固体废弃物向内黄县再生料场清运。6月23日该公司渣场清理完毕,6月28日完成土地复耕。
同时,市住建局对该公司下达停产整顿通知,要求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无防护措施违法露天堆放固体废弃物进行立案处罚,罚款5万元。
2.中央环保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商混站后院隐蔽存在一处加油站点。示范区组织商务、环保、质监、安监、公安及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程序处置。经初步了解,该加油站点为柴油加油点,有加油机一台、储油罐一座,是为该公司商混运料车加油用的,没有商务、质监、消防等部门手续,属黑加油站点。示范区公安局卫都分局现场对该加油站点进行查封,对商混站工作人员依法按程序进行问询,并做了笔录。商务、质监部门对该加油站点油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结果显示其符合国家有关柴油规定标准,属非危险化学品。示范区管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于6月25日对该加油站点加油机、储油罐彻底拆除。
对此次交办问题,各相关部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要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区域内环境污染问题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四批)
2018年6月30日
一、濮阳市开发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45
反映情况:濮阳市开发区振兴北路9号和谐小区内,中楼西单元1楼东户熬制食品添加剂,气味难闻,隔一天做一次。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举报内容属实。被举报人王贤亮居住在振兴北路9号和谐小区中楼西单元1楼东户。举报人反映的“熬制食品添加剂”实为王贤亮在厨房内熬制红油豆瓣酱,用于其个人经营的面馆使用,没有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
处理及整改情况:开发区食药监分局执法人员已责令王贤亮立即停止在家中熬制红油豆瓣酱,清除相关设施设备。目前已清除完毕。
问责情况:无。
二、濮阳市南乐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94(*)
反映情况:濮阳市南乐县谷金楼乡三坡村南有一家铸造厂,距离居民区最近的地方只有3米远,生产中噪声扰民,排放难闻气味。曾多次向南乐县环保局反映,回复说是气味、噪声不超标,该厂有合格证。希望督察组能到实地查看,帮群众解决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南乐县谷金楼乡三坡村南街铸造厂名称为濮阳市恒耐特钢有限公司。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9月12日通过南乐县环保局批复,于2017年9月28日通过南乐县环保局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关于噪声扰民问题,2018年6月11日、12日、21日、22日昼间及夜间,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厂周边噪声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符合该厂噪声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关于排放难闻气味问题,2018年6月8日、21日,第三方监测机构先后2次对该厂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并经南乐县环保局调查,未发现夜间烟囱冒黑烟情况。关于该厂距离居民区只有3米问题,经现场调查,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区与居民区卫生防护距离在50米以上,符合《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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