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副主任贾祖贫、成定伟、邹东波、张礼杰、卢志勇、闫西良、管永国,秘书长王耀卿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载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委办室负责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的专项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侨务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做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审判质效。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加强审判监督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司法廉洁、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审判监督队伍。
会议指出,做好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检察院要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要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办案质量,实现监督质效最大化。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落实好各项政策。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基层医疗机构良性发展。
会议强调,市政府要进一步做好侨务工作,维护好侨胞权益,增强社会各界依法护侨意识,落实好各项涉侨优惠政策。要搭建好交流平台,深入挖掘侨务资源,发挥好华侨华人在引资引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记者 王庆红)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8年6月20日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孙海涛、王天云、杨朝庆、张志君、吕雪平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祁安民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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