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2017年4月以来,河南省纪委按照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做好执纪审查后续文章,取得初步成效。2017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河南省纪委《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河南纪委抓“以案促改”的做法应予肯定,“三不”(不敢、不能、不想)要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上,谢伏瞻同志指出,“要深化‘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三不’长效机制建设”。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对这项工作作了重点安排部署。七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将“深化‘以案促改’,构建‘三不’长效机制”作为标本兼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一方面要治标不松劲,继续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以治标促进治本;另一方面要治本不松懈,从源头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从根本上消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就是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强化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意识,从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就是通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深挖腐败问题根源,找准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权力滥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从而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就是扩展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补齐不能腐的短板,激发不想腐的内生动力,形成有效管用的“三不”长效机制,真正让标本兼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案促教,要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是防止党员干部思想蜕化、走向错误道路的重要方式。充分发挥前车之鉴的作用,让党员干部不犯同样的错误。
身边案例更有针对性、启示性,用身边熟悉的人、熟悉的事开展警示教育,震撼力更强,作用更直接。身边案例更易触动灵魂,强化震慑。通过案情通报、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让身边案例发挥最大效用,引导党员干部警醒反思,增强不想为意识,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以案促查,要突出抓好剖析整改。在警示教育的基础上,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对照查摆整改是关键环节。在案件剖析上要把握好“点、线、面”,“点”就是以案促改所用的这个“案”,把这个案件的发案原因剖析透彻。“线”就是与这个案件涉及的工作岗位有共性的其他一系列岗位。“面”就是所在系统、行业,全面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在查摆整改上盯紧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制订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切实抓好整改。通过剖析整改,切实解决一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成效。
以案促建,要突出抓好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是标本兼治的必由之路。当前,制度建设中重制订轻执行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制度“带病运行”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要开展制度清理评估活动,对现有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评估,看一看制度执行落实情况怎么样、新形势下是否符合实际、与上级规定有无出入的条款、有无脱离实际悬在空中无法落实的内容。结合实际,查找制度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对不配套、不适应、不落地的制度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推陈出新,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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