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我市加大环境污染问题有奖举报奖励力度,对于公众举报的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一经核实,最高可给予10万元的奖励。
2017年9月5日,我市出台并实施了《濮阳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万元不等的物质奖励。细则实施以来,全市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积极举报,为改善我市环境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年,我市将继续实行环境污染问题有奖举报,并加大奖励力度。对于危害环境的行为,广大群众可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来信来访至市环保局办公室(市城区金堤路520号)、登录市环保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市环保局将及时转交相关部门查处,并在10个工作日内查处落实。经核实后,工作人员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近日,针对我市金堤河大韩桥pH值超标问题,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有关部门,多次赴大韩桥断面及周边进行专案调查,怀疑有人非法倾倒酸液。目前,公安部门对大韩桥超标涉嫌废酸液倾倒案件已介入调查。为尽快破获案件,遏制此类环境污染事件,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呼吁广大群众发现重要线索及时上报。对于上报的线索,一经核实,最高奖励额度将由5万元提升至10万元。(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郭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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