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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河长制工作成为全省“优秀”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1-28 06:41:30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1月26日,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在我市亮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我市严格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高标准谋划,高效率实施,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2017年河长制工作省级验收考评中,我市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位列第三。

2017年7月,我市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市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市长任总河长,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任副总河长,市委副书记、相关副市长任市级河长。目前,我市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已全部建立。全市共设立市级河长7名、县级河长95名、乡级河长437名、村级河长2106名。各级河长全部上岗履职,现场巡河、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共巡查河道2582公里,现场制止违法行为47次,排查排污口205个。市、县、乡、村各级河长公示牌全部设立完毕,共计1026块。每块河长制公示牌都有河长工作职责、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方便接受群众监督,实现群防群治。

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我市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建立了濮阳市市直河长工作群、县区河长工作群、河道巡查工作群等3个微信群,确保发现问题及时传递、及时整改。我市还制订了村级党组织参与河湖治理职责,依托河道沿线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保护河流的作用。现在,在我市的主要河道、重要河段,大家经常能看到护河员的身影。另外,我市通过发布招募令,向全社会招聘了河长制工作义务监督员216名,营造了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

河长制的推行,离不开多部门联动。2017年,市环保、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涉水工业企业规范化整治、涉水企业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重点企业安装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等工作,防范企业向河道偷排、超标排放污水。据统计,全市共整治关闭排水“散乱污”企业660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6起。全市108家主要涉水企业全部实现用水台账化、排污管道明标化、排污口规范化。去年10月份,市水利、环保、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协同合作,开展了巡河清洁、联合执法、河道清障、截污治污、河道绿化五大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累计整理河道岸坡408公里,清除违章建筑物80余座,清理垃圾4.35万吨,清淤河道1722公里,清淤土方941万立方米。市公安、水利部门联合执法,取缔非法采砂船22艘,清除养殖网箱86处,搬迁、拆除违法养殖场15座,处理违法案件22件。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生态家园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民生福祉的有效举措。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确任务,攻坚克难,编制一河一策,建立一河一档,继续做好重点河道近期治理五大专项行动,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真正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记者 樊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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