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市政府与中原油田、中原石化签订办市政、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移交协议。这标志着驻濮央企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进入深入实施阶段。
市领导何雄、宋殿宇、王载文、余广庆、黄守玺,中原油田领导王寿平、冷潜,中原石化领导胡明生、王家纯等出席签字仪式。仪式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载文主持。
市长宋殿宇指出,濮阳因油而建、因油而兴。长期以来,中原油田、中原石化为地方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濮阳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油地一家人、油地一家亲”的理念,为中原油田、中原石化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优良环境。油地双方唇齿相依,风雨同舟,携手并进,结下了不分彼此、融合共生的深厚友谊。
宋殿宇强调: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提升核心竞争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履职担当,务求实效;要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精准对接,细化移交方案,积极有序做好接收和后续管理配套服务;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移交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移交与承接工作,确保实现交得好、接得住、管得稳,让广大企业职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中原石油勘探局局长、中原油田分公司总经理王寿平指出,自2016年中原油田全面开展分离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以来,得到了濮阳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双方保持高位对接、高频互动,先后签订了《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协议》,以及基地供水、供电、供热分离移交框架协议,成立了联合工作组,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分离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利于油田做强主业、推动转型升级,有利于油田和濮阳市深化合作、整合资源、改善环境、协调发展。
仪式上,副市长黄守玺代表市政府分别与中原油田、中原石化相关负责人签订了《市政业务分离移交协议书》《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协议书》。(记者 王振巍)
《濮阳市人民政府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移交协议书》
接收方:濮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移交方: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移交原则
社区管理职能移交按照业务职能和相关资产、相关土地使用权一并移交的原则进行,资产实行无偿划转。
二、移交范围
乙方将所管辖的63个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职能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业务接收部门及相关县(区)政府管理。
(一)职工家属区具体为:
1.华龙区辖区(43个)
盟城小区、盟城新区、盟东小区、
胜利小区、盟北小区、临河小区、
天桥小区、天桥花园、添运小区、
添运新区、兴隆小区、建安小区、
建业小区、建设小区、河东小区、
兴原小区、登峰小区、绿景小区、
乐紫小区、康辉小区、科技新村、
育苑小区、康乐小区、超越小区、
碧云小区、蓝盾小区、光明小区、
安厦小区、师苑小区、世纪景苑、
东日小区、总师楼、东城花园、
干城小区、滨南小区、滨河小区、
庆西小区、凌云小区、庆北小区、
庆龙小区、庆东小区、登月小区、
康平小区
2.开发区辖区(3个)
林海花园、林海花园二期、黄甫小区
3.濮阳县辖区(7个)
腾飞小区、花园小区、向阳小区、
柳香小区、天然小区、常青小区、
东环小区
4.清丰县辖区(8个)
文卫小区、菊园中区、菊园北区、
菊园南区、供应小区、钻前小区、
金豫花园、卫城小区
5.范县辖区(2个)
丽苑小区、天安小区
(二)乙方承担的职工家属区所有社区管理职能全部移交甲方负责。
(三)履行社区管理职能的社区居委会及办公场所、居民服务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参照甲方社区设施的平均水平,进行必要的维修完善后一并移交。
三、移交方式
(一)资产清查:在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债权债务清查的基础上,乙方就双方协商一致的移交房屋及相应土地、设备设施等分别编制移交清单并附相关基础资料,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二)职能及资产交接:双方按照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内容分业务对口交接;资产实行现场清点交接,双方签署移交清单,作为补充协议,并依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接收方享有和承担所有交接工作的权利、义务。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有接收任务的县(区)政府做好社区管理职能接收工作,督促各有关方面按照规定和协议要求及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负责督导有接收任务的县(区)对接收后的社区管理职能认真履行,对接收后的资产承担管护责任,并保障社区用房原有功能。
3.负责督导有接收任务的县(区)进一步完善所接收社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登记等工作,制作移交清单,保证资料完整详实。
2.负责将移交社区管理职能涉及的移交资产,上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审核批准,依法依规办理划转手续。
3.负责将移交社区管理职能所涉及的相关基础资料、资产,如实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业务接收部门及相关县(区)政府。
4.负责做好移交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稳定。
5.乙方应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支持移交后社区居民管理服务工作。
五、后续工作
(一)乙方社区管理工作人员愿意随移交业务到甲方工作,且甲方同意接收的,由甲方负责安置,并享受与甲方社区工作人员同等待遇;乙方社区管理工作人员不愿意随移交业务到甲方工作,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人员进行专业服务。
(二)社区管理职能、资产、人员现场管理交接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管理责任及运行维护费用。
(三)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后,如社区管理服务工作需要乙方配合时,双方应加强联系,互相协作与支持。
(四)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接收任务的县(区)政府与乙方对接,协商社区管理职能及资产具体移交事项,并就有关具体事宜签订移交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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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办市政分离移交协议书》
接收方:濮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移交方: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移交原则
市政业务分离移交实行资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设施管理权全要素移交,实行无偿划转。
二、移交内容
资产归属乙方的位于濮阳市辖区范围内的道路桥梁及相应照明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管网及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公共绿化设施、公园、广场、河道、污雨水系统、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市政设施现状范围内的油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以及相关水、电等配套设施。
三、移交程序
(一)资产清查:在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债权债务清查的基础上,乙方就移交的土地、资产等分别编制移交清单并附相关基础资料,做好移交前期准备工作。
(二)资产交接:双方在核查、清点移交资产的基础上,办理移交资产交接手续。
(三)资产划转:双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移交土地及资产的无偿划转及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四、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具有知悉乙方移交事项的数量、范围、质量、状况等权利。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市政设施移交、产权变更等事宜,履行接收义务。
2.负责移交后的市政设施运行、维护、环卫、绿化、水、电等管理工作。
3.负责市政设施提升改造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保障市政设施原有功能及用途,确保居民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提供移交范围内原有设施基础资料,做好资产清查、债权债务清查、财务审计、配合产权变更等工作,制作移交清单,确保移交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2.负责将列入移交范围乙方管理的市政设施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以及协议签订时上述设施使用的土地等国有资产,上报中石化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财政部和国资委备案后,办理转资手续。
3.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相关接收工作,履行移交义务。
4.乙方保证对其移交的所有市政设施依法享有所有权,不使甲方受到任何第三方权利主张或其他影响。
五、后续工作
(一)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双方组织相关人员完成现场管理交接,乙方管理的市政设施全部交由甲方管理;经上级批准后,办理移交范围内的房屋和设备等资产的过户手续,相关土地使用权由双方按法律规定程序移交,相关手续由油地双方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移交土地面积由双方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双方移交责任部门确定的移交范围,经精准测绘后确定。
(二)市政设施现场管理交接后,双方签属《市政设施移交资产现场交接清单》,作本协议的组件。乙方不再承担与之相关的安全、环保、法律责任及运行维修费用。
(三)市政设施现场管理交接后,其他人对移交物在移交前产生的相关问题主张权利的,由乙方依法处理,甲方积极配合。
(四)现场管理交接后,若甲方需要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水、电、气、热、通信等保障服务,应按照乙方同类用户的价格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五)乙方相关人员愿意随移交业务到甲方工作、且甲方同意接收的,由甲方负责安置,并享受与甲方有关人员同等待遇。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由乙方承揽移交市政设施的管护业务,并另行签订劳务服务协议,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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