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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耀在将军渡的法徽
——追记台前县人民法院孙口法庭庭长李加国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9-04 06:58:33   

2017年8月27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孙口法庭二楼东头办公室凝固的画面呈现在记者眼前:南侧靠窗的一张办公桌上,有一台电脑、一叠待签的法律文书和诉讼材料、一些办公用品、一面鲜红的国旗,桌前是一把空空的座椅。这,就是李加国的办公室。  

可是,李加国去哪儿了?  

台前县人民法院的领导不愿提,孙口法庭的同事不愿说,他的亲友更不想回答,就连经常在法庭门口询问案情的群众也神情凝重。只因为,所有人都不愿相信,台前县人民法院孙口法庭庭长、金融审判组组长李加国43岁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8月18日那一天。  

当天14时,还不到上班时间,李加国就赶到单位加班,准备下午审判长联席会议调研课题的发言材料。14时30分左右,来上班的同事发现李加国晕倒在地、不省人事。被紧急送往医院后,李加国被确诊为脑干出血,经抢救无效去世。噩耗传来,李加国的家人和同事无不悲痛,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李加国静静地走了,却如夏花般绚烂夺目。自1997年进入台前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李加国将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奉献在了审判工作第一线,无怨无悔、矢志不渝。他以求实的作风、为民的情怀、顽强的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兑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诺言,书写了“禀凛凛清气于天地,铸煌煌公道于剑芒”的大公大义精神。  

一生执着不忘初心写忠诚  

台前县孙口镇是一个革命老区。1947年,刘邓大军在这里渡过黄河,揭开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进攻的序幕。在这片红色的土地上,诞生了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将军渡精神”。长期的耳濡目染,不畏艰难、敢于担当的观念深深植根于李加国的心中。  

从2005年1月被派往侯庙法庭工作的那一天起,他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12年。12年里,李加国不讲条件、勇挑重担,带头办理了大量疑难案件。他的结案率每年均在台前县人民法院位居前列。特别是近3年来,他共办理各类案件1226件,平均每年办案400多件,可见其工作量之大。  

“在我看来,李加国把审判事业看作一场马拉松,虽没有冲刺百米的激情,却有着马拉松运动员的韧劲,始终不忘初心、稳步前行。”与李加国共事多年的台前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张西敏感慨地说。  

2006年,李加国主动要求到案件量最大的孙口法庭工作。“孙口镇是台前县产业集聚区和主要商业区所在地,案件量大,疑难复杂案件多。”张西敏说,在两人合作的9年时间里,作为业务能手的李加国承担了孙口法庭大部分的疑难案件,“无论多忙、多累、多难,他都没有任何怨言,这根源于他心中那份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  

今年入额后,李加国兼任了台前县人民法院金融审判组组长的职务,他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为了照顾李加国的身体,8月14日的案件推进会上,台前县人民法院领导表示可以将部分案件分流到其他组,可李加国不同意。“当时,加国斩钉截铁地说他能干了,并保证8月底前至少结案20件。”李加国的大学学弟、台前县人民法院夹河法庭庭长刘纪录说。  

为此,有人说他是个“傻子”。李加国听到后说,“这是我的工作,我愿意当这样的傻子。”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把法庭当成家,最后为工作而殉职的人,如今却连几张像样的工作照都没有。张西敏说:“他天天加班,却从不记得在工作群里发张工作照。他就是这样的人,说得少、做得多,从不作秀、包装自己。”  

一生大爱为民代言铸天平  

在李加国心中,法律的天平,一头连着正义,一头连着民心,他一直在努力寻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间的平衡点,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利益、维护法律权威。  

“简单地结一件案子容易,把双方的矛盾化解开就难了。”这是李加国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的确,如果一个法官办案,只是简单要求“在庭上解决”,也许能节约不少办案时间。但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却是李加国始终坚持能调则调的办案理念。他总是说,“在农村当法官办案子,就是要多调解、多跑路、多费口舌,把法理给双方说透,这样才能让群众了解法律、相信法院。”一直以来,他始终坚持“要做法官先做听众”的原则,让当事人把话说出来。  

孙口法庭副庭长白丽娟回忆起一件事,在一个民间借贷的案件中,担保人故意让其年迈的父亲出面,在李加国的办公室里大吵大闹:“我们没有借钱,你凭什么判我们还钱,我们冤死了”。“面对这种情景,李庭长依然不急不躁,他从容地拿出纸和笔,对老人说‘您别着急,您一条条地说,我一条条地记。’等老人把话全都说完了,气也消得差不多了,这时李庭长再逐一解释。”白丽娟说,最后,老人虽然还有怨气,但难能可贵地说了一句“俺听明白了,转过弯来了”。  

多年的农村生活经历,让李加国格外关心老百姓的悲喜与社会的公平正义。他根据以往的案件和孙口镇的乡风民俗,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更新调解理念。  

面对农村事多事小、关系复杂的情况,李加国创造性地总结出了融爱心、耐心、信心、诚心和公心为一体的“五心”调解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时,他本着“宁可自己多出力,不让百姓多跑腿”的理念,开设了“假日法庭”“巡回法庭”“农忙法庭”等特色法庭,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对于李加国的“调解功夫”,曾和李加国共事多年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标兵”董玉祥深有感触:“这么多年来,我没有算过加国到底调解了多少纠纷,却知道他整天忙得不行。不论分内分外,只要是老百姓解决不了的纠葛,他都尽力去调解。”  

正如法国思想家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李加国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民承诺。  

一生磊落洁己护法吐馨香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人民法官是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施者,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李加国怀揣着法治信仰和职业精神,把“三严三实”作为终身践行的基本修养,视公正为司法的生命线,不唯上、不唯亲、不唯私,坚持一个“法”字,立足一个“公”字,坚决顶住了金钱关、人情关、压力关。对于亲戚朋友甚至领导打招呼的案件,他总是铮铮直言:“我会尽力调解,但关系是关系、法律是法律,不能徇私。”他对仍在家务农的兄弟姐妹说:“我手中的权力不是我自己的,不能拿来给家人行方便。”  

工作20年来,在立案、送达、庭审、合议、裁判文书形成和送达等各个诉讼环节,他都严格遵守规定;工作20年来,他从来没有过不作为、乱作为、久拖不决、吃拿卡要的行为;工作20年来,他始终保持零违法违纪的记录。  

刘纪录回忆说:“生活上,加国不讲究,这么多年,他是一套制服穿到底,实在要穿便装的时候,都是换上一件T恤或外套,却仍旧穿着制服裤子,更不用说什么名牌衣服了。住房上,他和妻子一直挤在2003年按揭购买的一套小房里。”  

李加国不仅高标准要求自己,对同事,李加国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咱们都是农民出身,可不能吃别人喝别人的。要知道,吃别人一顿饭就要花半亩地的麦子钱。”  

法律人最珍贵的,是不为一己私利而出卖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与法律信仰。这正是李加国一生的真实写照。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为了忙案子,李加国几乎天天加班。在工作面前,李加国可以坦荡地说一声无愧也无悔。然而,面对老父亲与妻女,他却只能将愧疚藏于心间,他无奈而自嘲地把自己的微信名改为“风雪夜归人”。  

白丽娟回忆称,李加国的女儿3岁以前一直是由爷爷奶奶抚养,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又全托在学校。后来去市里上初中,李加国还是很少有时间接送,更不要说特意跑到市里看孩子。“每当谈起女儿,李庭长总是用一句‘她习惯了’来回应,可是,我们仍能感受到他心中深深的愧疚。”  

2010年,李加国的父亲因为心脏病突发住进了医院,当时,李加国手头有一个案件急需到辽宁抚顺出差办理。怎么办?思前想后,李加国还是在安排好父亲的住院事宜后,踏上了去抚顺办案的列车,并且在抚顺一待就是7天。直到从抚顺回来,他才请了几天假去照顾老父亲,这是李加国在法院工作期间少有的几天假期。  

斯人已逝,风骨永存。  

似江河终归大海,如泥土融入大地。李加国走了,但他公正、无私、敬业、奉献的精神永存。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