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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持续提升执法工作满意度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9-04 06:38:56   

濮阳网讯 近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工作汇报会召开,回顾总结、剖析研究了文明执法活动中的成效与不足,互相进行了评议,填写了《2017年文明执法活动评议表》《2017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评议表》,有力促进了文明执法活动的扎实顺利开展。  

近年来,市司法局党委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坚持“四着力”“四到位”,强力推进“文明濮阳”“平安濮阳”“法治濮阳”建设。市司法局连续2年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暨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连续3年位居全省前列。今年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达92.52%,位居全省第一。  

着力执法工作落实,责任到位。强化领导。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文明执法活动,认真研究工作方案,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设立活动办公室,保障了活动的扎实开展。明确责任。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建立《濮阳市司法局文明执法活动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紧盯台账,扎实推进,全局上下形成了领导带头、以上带下、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局面。完善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座谈会8次。建立工作督导机制,每月至少一次对监所、县区和窗口单位文明执法(服务)进行明察暗访。建立双评议机制,市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县(区)司法局(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对市司法局机关相关科室评议,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对监所、县(区)各单位评议,并填写《文明执法活动评议表》《爱民实践服务承诺评议表》,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推进的目的。  

着力执法服务规范,制度到位。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制订《濮阳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濮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等文件,确保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流程清楚、文书规范、程序合法。市司法局被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订《濮阳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明确选任条件、选任程序,把握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拟任公示等环节,对32名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证书、进行了培训,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执法服务公开。制订《濮阳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服务标准》,实行办事(办证)公开,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办公场所公开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投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完善监狱长、戒毒所所长接待日制度,并设立举报箱、公示栏,聘请执法监督员,接受群众监督。2016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文明执法先进集体”。  

着力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到位。开展专题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文明执法专题教育,引导干警始终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坚实为民思想、坚持秉公执法、坚守清正廉洁。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市司法局培训中心,先后对全市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社区矫正工作者等进行了6期1200余人次的业务培训,提升了服务群众能力。坚持以考促学。7月7日,市监狱组织全体民警对“六条禁令”和“双三十五条”进行考核,进一步提升了各项能力和规范执法。市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先后选派优秀民警20余人次到省级监狱、戒毒所跟班作业、学习经验,参加考核、提升能力。  

着力群众满意目标,服务到位。登门走访,解决问题。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和干警联系服务基层工作制度,定期深入基层、入户走访。6月7日至9日,50余名干警深入清丰县6个乡镇50个联系村,共走访12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解答群众义务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化解纠纷8件。践行承诺,惠民利民。向社会公开爱民实践服务十项承诺,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目前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09件,接待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2.25万余人次。深化公证便民利民措施,对年老、残疾等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实行预约或上门服务;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扶贫户提供免费公证服务。目前全市共办理公证728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4%。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创新人民调解“五四三二”工作模式,发挥县(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乡(镇、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作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目前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123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7件,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李贵轩 鲁学武 孙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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