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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8-31 06:24:12   

濮阳网讯 8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主持会议,副主任贾祖贫、成定伟、邹东波、张礼杰、卢志勇、闫西良、管永国,秘书长王耀卿出席会议。

市长宋殿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载文,副市长吴新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凤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朗贵;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委办室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宋殿宇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2017年上半年市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宋殿宇在报告中指出,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多数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重点工作总体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经济社会呈现出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下半年,市政府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牢牢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发展基调,按照“一个主题、四个确保”要求,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攻坚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1月至7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开发区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1月至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17年市级决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开发区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认为,上半年,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市政府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政府要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继续巩固我市稳中求进的发展态势,深入开展“四大攻坚战”,以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为重点,继续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指出,我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已经进入了改革深水区、攻坚期。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会议强调,全市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履行法定协助执行义务;人民法院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执行能力建设,从源头上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要加强对同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减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合理安排预算,使预算收支与政策要求结合得更加紧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预算方案,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会议要求,市政府应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要对违反财政收支规定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审计出的问题,倒排时间表,按照要求逐项整改。市人大财政预算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预决算审查监督职责,切实为人民管好政府的“钱袋子”,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关于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有关部门要认真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经省政府批准后,市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要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监督制度,确保规划严格执行;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会后,徐兰峰传达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在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他要求,全市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要结合濮阳实际,贯彻好全国和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县乡人大工作水平。(记者 王庆红)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濮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决议  

(2017年8月30日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濮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草案)的议案及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决定同意《濮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并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会议认为,本次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牢牢把握“保持态势、创新优势、转型升级、赶超发展”的总要求,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提出的城市发展战略布局,符合濮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规划内容全面,确立的城市性质、发展定位准确,城市规模、总体布局科学合理,体现了城市和县乡、整体与局部、保护与发展、当前与长远的协调统一,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濮阳城乡规划建设发展的总蓝图。会议强调,城乡总体规划是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的依据。该轮总体规划的制定,对于充分发挥我市的经济、人文、区位优势,实现我市既定发展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城乡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市人民政府要尽快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规划执行中确需作出局部调整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和备案,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强化规划执法,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濮阳市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8月30日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濮阳市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濮阳市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濮阳市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濮阳市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濮阳开发区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8月30日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开发区财政局受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所作的《关于濮阳开发区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濮阳开发区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濮阳开发区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濮阳开发区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濮阳市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7年8月30日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7年8月30日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郭智深为濮阳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李军信的濮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公开承诺  

8月30日,濮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郭智深为濮阳市公安局局长。为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增加政治生活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就职承诺。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公安局局长,我深感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此,我公开承诺:  

一是始终对党忠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贯彻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定期向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报告工作,真正将公安工作置于人大及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三是认真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全市大局,以党的十九大安保为主线,全力做好各项公安工作,为濮阳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加强反恐防暴和维稳工作,全力维护全市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和乱点整治,维护良好治安秩序;改进和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更好地服务民生;依法打击处理“三强四霸”“恶意阻工”等案事件,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公安基础工作和科技信息化根基,增加公安工作的后劲和活力;努力打造忠诚过硬的公安队伍,为干好工作提供保证。  

四是带头廉洁从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划,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敢于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担当勇为,做好表率,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以上承诺,向社会公开,敬请监督。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