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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平正义之路上铿锵前行
——全市法院依法履职尽责提高司法公信力综述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1-18 06:46:46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2253件,同比上升23.98%;审执结47012件,同比上升24.30%。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601件,同比上升10.26%;审执结4327件,同比上升13.84%。”这一组组数字背后,是2016年全市法院干警风雨兼程的匆匆步履。他们始终将服务群众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满意”二字装在自己心里,写在群众心坎上。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濮阳改革发展稳定  

全市法院一是严厉惩处刑事犯罪,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274件,判处刑罚3650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51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强奸、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349件,判处犯罪分子547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共审结各类民事、商事案件3.2413万件,标的金额617.01亿元。其中,审结买卖、借贷、建设工程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9071万件,标的金额473.68亿元,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对涉及贫困户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审、快结、快执,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选派一名副县级干部,担任濮阳县徐镇镇杜寨村“第一书记”,先后筹措16万元资金帮助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让贫困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三是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全面实施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780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38件,同比增长37%,行政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66.41%,同比增长3.45个百分点,有效提升了行政审判的公信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大力推进执行体制改革,向执行难全面宣战  

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重拳出击宣战执行难”“百日执行风暴”等专项活动,迅速掀起执行攻坚热潮。为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市委书记何雄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在全省率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批示指出,濮阳的做法在全省是首创,并要求其他地市法院学习借鉴。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行执行体制改革,在各基层法院设立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分局,全面实行执行案件异地管辖,破解人情干扰和地方保护。全市法院以院长签署解决执行难“军令状”为抓手,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联合惩戒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发布“老赖”黑名单和大头贴,共录入、公布“老赖”2.2063万人次,使“老赖”在竞标、贷款、注册经营、乘坐飞机、乘坐高铁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对“老赖”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全面清理执行款项,共清理执行款339笔4200余万元,保障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2016年,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0022万件,同比上升47.23%,执结标的6.74亿元,执行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  

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市法院一是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健全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持续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庭审视频网络直播,全市法院共上网裁判文书2.1074万件,庭审视频网络直播549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作用,各基层法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077名,一审案件陪审率45.86%。推进司法网络拍卖常态化,全市法院网拍标的405件,成交标的267件,成交价款2.78亿元,溢价率35.90%,节约佣金1300余万元,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又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和司法腐败。二是持续优化便民措施。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建300平方米新的诉讼服务中心,开通“12368”便民诉讼服务热线,设立导诉、立案、调解、送达、法律援助、自助查询等六大功能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诉讼更加方便。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官”等活动,“零距离”服务人民群众。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社会法庭等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既增强了社会矛盾化解效果,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市法院共为304件案件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325.72万元,对138名刑事案件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等发放救助资金207.60万元,彰显司法温情与关怀。三是强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坚持院领导接访包案、带案下访、约期接谈等制度,建立健全诉访分离与评查纠错机制、信访听证与终结机制,强化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2016年,省委政法委集中攻坚活动交办案件13件,中央巡视组“回头看”省委政法委交办案件21件全部办结息诉,整体办理情况位居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名,受到省委政法委通报表扬。  

积极落实中央部署,稳步推进司法改革  

全市法院一是积极推进人民法官员额制改革。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核算,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共核定法官员额286个,首次入额使用258个。经资格审查,全市法院共有336人于2016年12月3日参加了法官入额统一考试。目前,全市法院法官入额选任考试、考核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履行报批手续。二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2016年,各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1.3752万件,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结案件2176件,两者适用率达50.43%,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审判效率。三是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专职审判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家事案件,注重调解、化解心结,用真情修复当事人亲情裂痕,消除婚姻危机。共审结此类案件5517件,调撤率达52.70%,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四是持续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尽管案多人少矛盾愈加突出、审判压力日加严峻,但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全市法院一是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抓手,通过领导干部示范带动、召开民主生活会、上主题党课、座谈交流、典型案事例警示教育等党员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法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各环节,贯彻到法院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把党纪、党规挺在前面,全面实行案件责任终身追究,通过交叉办案、重点查办,实行惩治违纪、违法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就解决执行难、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公开、重大案件审理等重点工作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通过联络专线、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等方式,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400件1084人次,见证案件执行36件125人次,参加调研、座谈36次,认真听取、采纳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积极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对改进和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全市法院干警在案多人少、审判执行任务愈加艰巨、司法改革之路全面开启的情况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奋力书写担当和责任,也赢得了荣誉和尊重:在2016年上半年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位列全省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名,南乐县人民法院、范县人民法院均进入全省基层法院前十名;华龙区人民法院中原法庭“高效法官”张志勇,连续多年结案超600件,被《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连续报道,受到市领导的批示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年结案超百件法官14人,个人最高结案数量223件。(张洪中 海波 张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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