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讯 为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的作用,促进纪委委员履职尽责,市纪委于日前制订了《中共濮阳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意义”,主要阐述纪委委员的定位,其作用发挥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为“纪委委员的职责和权利”,主要明确了纪委委员的五项权利,包括选举权、知情权、监督权、询问和质询权、决策和建议权;第三部分为“发挥作用的主要途径”,主要是拓宽和畅通了纪委委员作用发挥的五条途径,包括参与重大决策、参与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参与考核评议、监督纪检工作;第四部分为“加强制度保障”,要求纪委机关对纪委委员作用的发挥提供制度保障,有六项制度,即日常沟通联系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要决策征询意见制度、工作联系点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履职考核制度;第五部分为“强化自身建设”,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分别是提升能力、严于律己、做好表率。
《意见》的主要依据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等党内法规。据市纪委调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意见》参考了包括湖北省、山东省等多个省市的相关制度。过去出台的制度意见,多为简单的事项罗列,缺乏系统性、科学性,不成体系。为了让《意见》更符合实际、更接地气、更务实,市纪委调研法规室在各县区先后召开了9场调研座谈会,邀请县区纪委相关部室、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县纪委委员、乡镇纪委书记等参加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意见》在明确职责和权利的基础上,同时注重强化制度保障、发挥作用的主要途径和自身建设要求,更具思想性、更成体系,让纪委委员作用发挥职责更加明晰,保障更加有力,自身建设要求更加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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