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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无线电管理条例》12月1日正式施行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6-12-02 06:53:41   

濮阳网讯 11月30日,笔者从濮阳无线电管理局获悉,修订后的《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这是自1993年9月1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来的首次修订。此次《条例》修订是推进无线电管理能力和管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成果,是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修订后的《条例》涵盖了无线电频率管理、台站管理、发射设备管理、无线电涉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完善了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制度,减少并规范了无线电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了对利用“伪基站”等开展电信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力度。

“信用贷款……”“银行兑换积分,详情请点击以下链接……”等短信不仅传播大量垃圾广告,而且还带有木马链接,也许一个小小的点击动作,就会令群众莫名损失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些利用“伪基站”等不断升级演变的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国家通信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损害了群众财产权益。对此,《条例》明确指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条例》第八十一条指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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