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要闻 > 正文     濮阳网-中共濮阳市委门户网站 濮阳市唯一重点新闻网站


我市“四个强化”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6-11-11 06:19:11   

濮阳网讯 “近3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年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其中2015年人均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位居全省第一。”11月9日,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能走在全省前列,关键在于我市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引领,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立足强化民本理念、强化平台建设、强化质量监管、强化保障能力等“四个强化”,有力开创了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民生新局面。

强化民本理念,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我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强化民本理念,切实让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在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方面,率先打破户口类别,将经济困难标准统一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工伤维权、农资产品、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婚姻家庭等涉及民生领域的事项纳入到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在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方面,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优势,积极探索网络、微信、微博等现代媒体服务宣传的新模式,深入推进面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在延伸法律援助触角方面,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轮训工作,让群众足不出乡村、社区就能够享受到便民、高效、优质、无偿的法律援助关怀。

强化平台建设,提升便民服务能力。以深化便民利民理念为抓手,完善提升“市、县(区)、乡(镇、办)、村(居)”四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建设,成功打造“横到边、纵到底”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与工、青、妇、老、残、军、看守所等相关部门联合设立了4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专注于特殊群体的对接维权。在法院立案庭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向当事人提供立案指导,参与庭前调解工作,积极推动民事纠纷化解在诉讼第一线。对法律援助热线“12348”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切实将其打造成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指引于一体的免费便民服务平台。

强化质量监管,扎实办好每起案件。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价标准》《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等制度,作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依据和规范。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库,入库律师须拥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且无任何不良记录。实行“案前告知、案中跟进、案后回访”三阶段无缝监督。在当事人提起申请时,工作人员就把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受援人或代申请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案件旁听制度。案件办结后,法律援助机构对当事人或家属进行回访,听取当事人及家属对案件承办人的意见。

强化保障能力,助推业务创新发展。我市统筹规划、积极协调,从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着手,有效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保障能力,有效破除了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瓶颈。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的43名工作人员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4人为研究生学历;有21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记者 王金勇 通讯员 相征曙 光学军)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