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讯 10月21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副主任成定伟、邹东波、张礼杰、卢志勇、闫西良、管永国,党组副书记赵国强,秘书长田自岭出席会议。副市长郭奎立,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委办室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开放招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两件一类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关于废止《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城区内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议案。
会议指出,虽然近几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项目引进结构不优、投资环境有待优化、精准招商有待加强等问题。希望市政府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产业布局、投资趋向的跟踪研究,着力招大引强。要解放思想,研究制订规划和激励政策,坚持领导分包责任制;要综合施策,进一步优化环境,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要严格项目土地配置审核,提高土地利用率;要坚持招外扶内并重,进一步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力度。同时,要坚持项目开发与保护群众利益并行、推进项目与安置工作齐抓共进,真正做到安民、惠民、富民。
会议指出,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市政府要加快制订总体规划和顶层方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建设功能完善、高效便捷、上下兼容的濮阳大数据中心和云平台。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数据共享,提升政府综合服务功能。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全面整合、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和做法,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进培养人才,协调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确保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
会议指出,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关系民生、关系稳定发展的系统性工程。市政府及城市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强有力措施高效推进工作。要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要不断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法治城管,坚持依法行政;要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使更多的市场资源进入到公共服务和管理项目中来;要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引导和监督,形成“城市管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今年建议交办以来,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一类建议办理工作,着力在解决问题、狠抓落实等方面下功夫,一类建议办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办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把工作着眼点放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上,真正做到代表满意、群众受益。
会议指出,《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在市委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积极主导下,经过全市方方面面共同努力,顺利通过二审表决。下一步,要依照法定程序抓紧汇报、积极协调,确保在11月份省人大常委会上能够顺利获批,实现我市立法工作的“开门红”。
会议指出,为了治理大气污染,市政府拟于近期出台禁止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为保持政令统一,决定废止2006年的限放决定。希望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记者 王志浩)
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所提一类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
根据《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规定,2016年10月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一类建议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审议和满意度测评,现将测评结果通报如下:
建议名称:关于加大对现有实体制造业支持力度的建议(第24号)
领衔代表:万红杰
承办单位:市工信委
满 意 率:88.6%
建议名称: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53号)
领衔代表:刘景瑞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满 意 率:85.7%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市城区内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决定
(2016年10月21日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1994年11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的报告,通过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2006年1月1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城区内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同意市城区内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的决 定》,《关于禁止 燃 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同时失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气污染日益严重,防治工作形势严峻。 2016年10月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废止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市城区内有限制地燃放烟 花爆竹的决定 > 的 议案》,市政府为治理气污 染,拟于近期出台禁止市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会议决定,废止《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市城区内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具体办法由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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