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1批1号重点督办件办理情况
1.督办问题:7月27日曾举报“濮阳市惠濮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医疗垃圾外运”,8月2日第10批37号、第11批的公开信息反馈“该公司6月23日已被下达查封决定书”,7月31日市民还看到该公司未停运,在收集各医院医疗垃圾。认为当地隐瞒事实真相,避重就轻,要求查处内容、环节公开,追究责任。
2.督办时间:2016年8月5日。3.完成时限:2016年8月8日。4.责任单位:濮阳县委、县政府。
5.查办情况:8月5日,收到重点督办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濮阳市惠濮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案件督办协调小组,对督办案件开展调查处理。经调查,情况部分属实。
濮阳市惠濮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日处理5吨医疗废物建设项目,2008年7月获环评批复,2011年11月开始试运行,2013年11月通过阶段性验收。2014年12月,该公司被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挂牌督办,截至目前一直处于整改中。因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濮阳县环保局于2016年6月23日对该公司中控室配电柜、生产设备焚烧炉炉门、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并于7月22日下达延期查封通知;7月13日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7月28日对该公司两辆运输车辆进行查封。
2016年7月29日,濮阳市政府制订了《濮阳市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将我市需处理医疗废物送往滑县洁卫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并办理了相关委托运输手续。2016年7月31日,该公司在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刚修好的医疗废物运输车,将濮阳市人民医院801kg的医疗废物送往滑县洁卫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代为处理。濮阳县环保局已于8月6日对该运输车进行了查封,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处罚。
濮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不力的濮阳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责令濮阳县政府加强对惠濮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监管。另对监管企业不力的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问责6人,行政约谈5人。惠濮医疗企业内部解除劳动合同5人。目前,该督办件已办结。
二、第20批48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1.转办问题:台前县孙口镇南,黏土砖厂冒青烟,粉尘污染严重。现在仍继续生产土坯,该厂负责人说等督察组走后继续烧砖。2.转办时间:2016年8月7日。3.完成时限:2016年8月12日。4.责任单位:台前县委、县政府。
5.查办情况:情况属实。经查,该企业用地下隧道窑生产,不属于关停取缔类。供电部门已于7月31日对该砖厂断电,环保部门亦于同日对其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责令其对现场煤灰进行覆盖,对煤灰粉尘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建设半封闭式围墙。同时,责令该公司限期完善手续,逾期未完成将依法予以取缔关闭。经现场检查,截至目前,该砖厂未继续生产土坯,处于停产状态。目前,该转办件已办结。
三、第20批49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1.转办问题:濮阳县柳屯镇枣科村东堤口一养猪场距居民区较近,粪便、污水直接排放居民区内池塘,污染地下水;
2.转办时间:2016年8月7日;3.完成时限:2016年8月12日;4.责任单位:濮阳县委、县政府;5.查办情况:情况属实。濮阳县环保局已致函柳屯镇人民政府,告知柳屯镇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对养殖场实施搬迁关闭。截至目前,养猪场内生猪已搬迁转移,养猪设施、棚舍已拆除。
目前,该转办件已办结。
四、第22批41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1.转办问题:濮阳市范县杨集乡西焦村,杨集工商所东北方向350米处,一无名小作坊,非法储存运输煤焦油并且倒卖给第三方,污染严重。曾向当地环保局反映多次,未解决。
2.转办时间:2016年8月9日。3.完成时限:2016年8月14日。4.责任单位:范县县委、县政府。
5.查办情况:情况部分属实。经查,举报中“无名小作坊”为范县杨集成义仓储站,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该仓储站主要存储运输煤焦油,没有加工生产环节,仓储转卖业务还未正式开展,现场未发现有环境污染问题,举报中“污染严重”内容不属实。自该仓储站建设以来,市、县环保局均未接到群众对该仓储站有关情况的反映。举报中“曾向当地环保局反映多次,未解决”内容不属实。目前,该转办件正在办理中。
五、第22批42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1.转办问题:范县人民大道卫校家属院,干洗店锅炉冒黑烟,大气污染严重;
2.转办时间:2016年8月9日;3.完成时限:2016年8月14日;4.责任单位:范县县委、县政府;
5.查办情况:该转办件为第二次举报范县人民大道卫校家属院内干洗店。经调查,该干洗店为范县昶昊卫业服务中心,主要提供酒店、宾馆、医院、床上用品、医院服饰的清洗业务。范县环保局在7月29日查办第一次举报(第11批72号)时对其进行现场检查,该服务中心在清洗过程中有少量废水、锅炉废气产生,产生的废水排入城区污水系统,锅炉建有除尘设施,未发现有锅炉冒黑烟问题。范县环保局已责令该服务中心被服物洗涤项目停止运营,在未经环评审批前不得擅自开工运营,对设备进行了查封,并会同城关镇政府对其采取了断电处理。8月8日,河南省第五环保督察组对该服务中心查处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截至目前,该服务中心并未生产。目前,该服务中心已在范县产业集聚区新兴创业园选址,正在协商搬迁至园区的相关事宜。
根据以上情况,再次举报“范县人民大道卫校家属院内干洗店锅炉冒黑烟,排放污水,污染严重”情况不属实。
六、第22批43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1.转办问题:濮阳县城关镇西门里村养殖场,现在猪已经转移,鸡仍在养,气味难闻,污染严重;
2.转办时间:2016年8月9日;3.完成时限:2016年8月14日;4.责任单位:濮阳县委、县政府;
5.查办情况:情况属实。该养殖场在县环保局、城关镇政府的督促下已于2016年8月3日搬迁完毕,目前猪圈已清理,院内覆盖沙土,周边异味已消除,现场只剩下房屋,下一步准备搞蘑菇种植。接到该转办件后,经现场调查,发现居民散养了12只鸡,其他情况正在调查中。
目前,该转办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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