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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政府主导 履行四大责任 稳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作者: 市政协副主席、市卫计委主任刘国相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7-26 06:04:50   

开栏的话“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路决定出路,观念支配行动。思想解放、观念创新的程度决定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同样影响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成效。只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才能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取得预期效果。为宣传改革、推进改革、支持改革,从即日起,本报联合市委改革办开设“全面深化改革大家谈”栏目,由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负责同志围绕全市改革工作,结合本单位改革任务,畅谈改革认识、改革举措、改革成效。敬请大家关注。

6月20日起,我市7家市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实现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平稳开局。下一步要实现改革既定目标,就要始终坚持政府对改革的主导作用,突出政府办医的四个责任,才能确保改革不忘初心,行稳致远。

要进一步突出政府的领导责任。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必须由政府领导,这是由公立医院改革的公益性决定的。公立医院改革把维护公益性作为首要目标,把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政府领导是确保改革方向、路径正确的有力保障。其次,这是由公立医院改革的系统性决定的。公立医院改革涉及深层次体制机制转换、重大利益格局调整、“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复杂性、系统性决定了这项工作必须是“一把手”工程,没有党委、政府的强有力领导是不可能成功的。我市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任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高规格的领导组织确保了各项改革的高效有序推进。

要进一步突出政府的保障责任。公立医院是政府举办的医院,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它的公益属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履行保障其运行的投入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要求,市级财政承担的对市级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概括起来就是“6+1”。“6”是指: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1”是指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需要财政补偿部分。为了保障投入的有效性、长效性,需要围绕“补什么、补多少、怎么补”,对财政投入责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强化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出台专项配套政策,建立长效投入机制。

要进一步突出政府的管理责任。针对公立医院管理上存在的职责不清、监管缺位等问题,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实现政府职责履行不缺位、公立医院运行有活力。我市正在筹备成立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管委”),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市直公立医院的设置规模、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院长选聘、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重大问题决策。公立医院院长由医管委选聘,薪酬由财政发放,代表政府管理医院,享有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三级医院总会计师由医管委派驻,强化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降低医院运行成本。

要进一步突出政府的监督责任。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是通过市医管委对院长的考核。建立院长考核评价体系,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每年由市医管委围绕医院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年薪和医院工资总额核定挂钩,将对院长一人的责任转化为全院职工的共同责任,将对院长一人的考评转化为对全院职工的考评。二是通过部门的行业监管。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从直接监管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监管,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监管,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准入,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的监管体制。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任务。我们有信心,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下,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下,将其办成一件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好事和实事。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