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讯 5月10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我市将利用8个月的时间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从今年5月开始,12月结束,共分为自查自纠、核查、整改提高、建立长效机制等4个阶段。整治对象为各县(市)区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部门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此次专项整治将着力整治和解决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分别是: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受贿、弄虚作假;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问题。在林业项目中,违反政府采购规定,采购林苗以权谋私;虚报林地面积,冒领、骗取资金和补贴;在林业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等问题。在水利项目中,规避招标、招标不规范,工程监管不力,工程不合格;在水利管理资金使用中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在美丽乡村建设、新型社区建设项目中,规避招标、围标串标、项目监管不力;虚报工程量、套取骗取项目资金、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在种植补贴、良种补贴、养殖奖补资金、农机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申报、审批、发放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甚至冒领、骗取等问题。在农村劳动力培训项目中,培训学校资质不达标,虚报人数、虚列开支、冒领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低保养老、新农合资金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或处罚群众款物;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记者 李世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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