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前提。在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敞开门、解开绳、大踏步、迈进城”,强化“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解决好转移人口的就业、住房、教育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通过落户使农业人口转市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重点解决一批已进城就业定居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成建制转化一批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居民,有序转移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我市出台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重点解决一批已进城就业定居农民工落户问题,有序转移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到2020年,努力实现7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不低于56%”。根据这些规定,我们要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合理设置落户条件,尽快把有落户意愿和在城镇有就业和生活能力的流动人口在城市沉淀下来,使流动人口总量平稳减少,逐步终结农民工现象。
加快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常住居民稳定发展。中央出台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指出,“加快建立和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长期以来,我国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大背景下,农民在就业、住房、公共服务等领域均无法获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加快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为了消除这种差别待遇,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对暂不符合落户条件或没有落户意愿、又有常住需求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梯度赋权,逐步使他们在流入地居住期间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权益,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加大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力度,促进农业人口转移。具体来说,就是以实施区域总体发展战略为关键,推动农村人口在离家不远的乡镇和县城就业和居住,合理分布人口空间。要做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需要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为农民转移就业创造更多机会。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就我市来说,一是要坚持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理念,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规模养殖、休闲观光、农产品加工等产业。要依托粮食、油料、水果、肉牛、肉羊等优势产业,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支持企业就近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冻、物流基地,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二是各县要围绕各自主导产业,培育发展产业集群,引导农民到所在县的产业集聚区就业,把县城培育成吸纳农业人口转移的重要阵地。同时要加大县城改造提升力度,着力改善县城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条件和水平,缩小县城与中心城区在生活条件、工作环
境等方面的差距,使县城成为当地农民进城就业和居住的理想之地。(记者 段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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