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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
——何雄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专题报告解读之七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4-26 06:46:47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液和重要支撑,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

去年8月份国务院出台的文件指出,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有关要求,以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贷款业务,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机遇,在涉农贷款发放、村镇银行组建、农商行改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涉农贷款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涉农贷款余额达到256.65亿元,增长21.71%;村镇银行组建和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工作积极有序推进,目前我市已设立濮阳鹤银村镇银行、范县德商村镇银行和台前德商村镇银行等3家村镇银行,清丰县、南乐县组建村镇银行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濮阳县被确定为中原经济区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22个试点县(市)之一。

面对成绩,我们还应清醒地意识到,我市农村金融发展仍存在许多问题: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信贷投资结构失衡,支农信贷资金紧缺,难以满足日益扩大的农村信贷需求;农村担保抵押体系不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户宅基地等抵押物流转处置难;农业保险缺失,涉农贷款风险较大,农业保险赔付率低,造成农民购买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农村社会信用环境差,依法维权艰难,造成涉农金融机构“怕贷、惜贷”,制约了信贷资金的有效投放。

为更好地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创新,我们要做好六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快推进农商行改制工作。通过广泛运用市场资源,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挖掘农信社自身潜力,综合采用现金注资、资产置换、溢价发行、清收盘活等措施,帮助农信社处置历史包袱,优化监管指标,全面加快农信社改制农商银行步伐。到2017年,全市5家县级联社要确保完成组建工作。

二要加快村镇银行组建工作。通过积极引进合格发起人,提高民营资本参股村镇银行持股比例,积极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组建,拓宽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渠道,尽快完成清丰县、南乐县村镇银行组建任务,及早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三要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目前,濮阳县正在开展试点工作,有关金融机构要主动参与,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模式与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盘活农村生产要素,拓宽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实现农村土地等生产要素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切实缓解农村经营主体发展资金瓶颈。

四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协作,发挥银行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对水利、公路、土地收储

解读整理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开展“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完善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机制。

五要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研究市级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业务风险补偿、系统风险救助等办法。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补偿试点政策,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建立完善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畜禽保险,减少金融机构后顾之忧。

六要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金融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征信知识进基层金融网点、进乡村、进农户活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信用意识。要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开发,

使各行业有关信用信息数据与信用体系建设系统有效对接,强化对农民失信的约束与惩戒。(记者 段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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