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濮阳市2016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我市今后将对所辖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逐月排名,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今年第一季度各县区PM10平均浓度明显偏高,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较差,现将第一季度各县区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予以公示。
综合指数排名情况(综合指数):范县(6.718)、南乐县(7.928)、华龙区(8.216)、濮阳县(8.230)、台前县(9.072)、开发区(9.133)、清丰县(9.269)
达标天数排名情况(天数):范县(40)、台前县(33)、华龙区(31)、开发区(28)、濮阳县(19)、清丰县(18)、南乐县(8)
备注:监测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共计91天。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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