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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举行国家宪法日集中宣誓仪式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5-12-07 0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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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我市举行国家宪法日集中宣誓仪式,市委书记何雄出席宣誓仪式。(记者 僧少琴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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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参加宪法日活动(记者 僧少琴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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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人员参加宪法日活动(记者 僧少琴摄)

  濮阳网讯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12月4日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我市举行国家宪法日集中宣誓仪式。

  市委书记何雄出席宣誓仪式并讲话。市领导阮金泉、徐兰峰、王建双、李刚、邵景良、王载文、郭岩松、贾祖贫、成定伟、邹东波、张礼杰、卢志勇、赵国强、沈运田、吴新普、郭奎立、王天阳、闫西良、刘国相、何建中、施留峰、贾太杰、李莉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朗贵,濮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刘东波参加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主持宣誓仪式并致辞。
   
  市委市政府广场气氛庄重、严肃,国旗迎风飘扬。“让宪法走进人们心中”的标语在醒目位置悬挂,国旗旗杆两侧摆放的“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濮阳”“树立宪法权威、构建和谐社会”的宣传展板,展示了我市用宪法和法律凝聚社会共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
   
  上午9时整,市四大班子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干警,市直单位负责人等隆重集合,活动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的带领下,大家左手执宪法文本,右手握拳,面向国旗,集体向宪法庄严宣誓。
   
  何雄在讲话中指出,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6月份,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濮阳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开启了我市全面依法治市的新征程。当前,我市正处在“保持态势、创新优势、转型升级、赶超发展”的关键时期,实现经济总量、发展质量、人均数量“三量齐升”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以法治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就如何坚持依法执政,推进法治濮阳建设,何雄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坚持依宪执政,维护宪法权威。各级党委要坚持依宪执政,使执政活动始终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真正做到执政依宪、执政守宪。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带头依宪办事,带动全社会严格贯彻实施宪法。二要健全人大职能,保障宪法实施。全市各级人大要依照宪法规定,切实履行好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要以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为契机,建立完善立法机制,加强立法调研和规划,制定科学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为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推进解决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提供法律依据。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健全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在全市范围内有效实施。三要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依法行使权利,梳理政府权利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要推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公正是法制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严格依法行使司法权,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探索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有效途径。全市各级党委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我市赶超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五要强化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文化。要切实加强普法教育,科学谋划实施“七五”普法法规,丰富宣传载体,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何雄号召,依法治市,人人有责。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投身法治实践,不断增创“法治红利”,为推动新一轮赶超发展,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徐兰峰在致辞中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扎扎实实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为全面建成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而努力奋斗。
   
  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及党员干部共同参观了我市普法30周年成果展。(记者 王振巍


责任编辑: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