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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担当护航濮阳高质量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2024年工作回眸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5-02-06 07:06:00   

2024年,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主动融入全市中心大局,持续推进“232531”总体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0841件,44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入选最高检6件;61个集体12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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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4日,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为大局服务  维护稳定护航发展

积极参与更高水平的平安濮阳、法治濮阳建设。批准逮捕1629人,提起公诉4043人。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犯罪保持“严”的震慑,从严追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起诉黑恶、杀人、抢劫等犯罪77人。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黄赌毒等犯罪,起诉1150人。对轻微犯罪依法落实“宽”的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29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975人。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381人,防止不刑不罚。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9.4%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真诚悔罪,一审服判率97.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用好释法说理、监督纠正、民事和解、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推进检察信访法治化,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331件。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4件,推进抓前端、治未病。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事犯罪专题调研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管控,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服务中心大局。开展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专项活动,办理违规取水、破坏环境、妨害行洪等领域案件64件,建成6处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广场(基地),组织召开豫鲁十一县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研讨会,协同推进黄河、金堤河、马颊河、引黄入冀补淀工程生态保护。同文旅部门开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公益护航专项行动,范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晋冀鲁豫野战军指挥部旧址案,被最高检发布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将政协委员提案转化为监督案件,督促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柳子戏,被省人民检察院、省文化和旅游厅评为典型案例。依法守护耕地,办理耕地保护案件15件。清丰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依法督促相关部门恢复耕地1.1万余亩。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9名代表委员转交的“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建议提案,依法督促行政机关专项整治,整修机井水渠496处,解决供电问题125个,翻修田间道路46处,赢得群众点赞。

服务全市制造业倍增行动。围绕工业立市、制造强市战略,一体推进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犯罪,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284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9人。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监督清理涉企“挂案”10件17人。聚焦企业关注的涉诉问题,监督纠正涉企错误民事裁判3件,针对涉企民事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0件。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59人,同比上升78.8%;提起公诉45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5人。范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乡镇卫生院负责人赵某贪污医保基金案,被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为典型案例。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5人,严惩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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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豫鲁十一县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研讨会在我市召开。

为人民司法  积极履职检护民生

用心守护群众身边安全。围绕“从业安全”,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犯罪21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31件。围绕“吃得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78人。围绕“住得安全”,办理“飞线充电”、小区电梯脱检、非法侵占消防登高面等公益诉讼案件25件。围绕“出行安全”,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657人,办理交通安全隐患、窨井盖管护等公益诉讼案件12件。

倾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邀请中小学生到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基地参观,建立校园防欺凌守护员、未检观察员等机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性侵、伤害、虐待未成年人犯罪251人。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强制报告线索办理的一起虐待未成年人案件,被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联合发布为典型案例。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情节较轻的,依法不起诉185人;犯罪严重的,依法起诉195人。清丰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工建设,建成后将是冀鲁豫交界地区规模最大的基地。华龙区“春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被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六部门联合命名为河南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暖心守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对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及时给予司法救助,救助76人81万元。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协同民政等部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防止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发生。华龙区人民检察院与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联合监督,推动191个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加强食品、消防管理,省人大常委会转发经验做法。对涉老年人赡养纠纷等支持起诉、帮助维权7件。全市检察机关运用范县人民检察院研发的高龄津贴发放大数据监督模型,督促为871名高龄老年人办理津贴申请手续。起诉性侵、拐卖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129人,与市妇联加强协作,携手共护妇女合法权益。办理涉无障碍环境建设案件3件,监督纠正冒用残疾人名义的金融信贷纠纷案件7件。积极参与治理欠薪“冬季行动”,起诉恶意欠薪犯罪2人,支持农民工起诉22件,帮助讨薪225.7万元。

尽心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开展“八一”走访慰问、检察官送法进军营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军人军属权益犯罪。台前县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对郝某某破坏军婚犯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郑州军事检察院办理一起军属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支持起诉帮助获赔55.3万元。清丰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医疗机构未在挂号、取药等窗口张贴“军人优先”标识问题,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确保军人优先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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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全瑞深入企业调研。

为法治担当  强化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刑事诉讼监督更加规范。切实履行好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责任,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40件、撤案99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401人、不起诉222人。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21人、追加起诉9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4件。加强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执行监督,对30人依法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对财产刑执行提出纠正意见171件、推动执行178万元,对全市看守所和5个县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脱漏管58人。

民事诉讼监督更加精准。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6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45件。对虚假诉讼加强监督,依法纠正13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176件案件,强化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韩某与肖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针对肖某隐瞒财产69.7万元的问题,向公安机关移送其涉嫌拒执犯罪线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诉讼监督更加有效。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9件,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4件。与河南农业大学在台前县共建行政检察研究基地。市人民检察院在清丰县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协同法院、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件,其中诉争10年以上的2件。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深化。聚焦15个法定领域,深化府检联动,加强与人大、政协、党委督查部门等对接,从代表建议、委员提案、重大督查事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中筛选损害公益线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3件。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学术支持,省人民检察院、郑州大学主办的第一届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濮阳召开,最高检、中国法学会、高等院校、省内外检察机关的70余名知名专家学者莅濮,深入研讨检察公益诉讼前沿问题,推动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相融互促,在全国产生良好反响。濮阳检察公益诉讼走在全省前列,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优势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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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助力非遗传承。

加强自身建设  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人民检察院请示报告41次。

着力提升队伍履职素能。以“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为抓手,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重要目标,以全市政法系统“强素能·提战力”实训比武为契机,大力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在实战实训中锤炼队伍专业素能,濮阳检察硬核竞争力持续提升。2名干警入选最高检人才库,22人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业务标兵能手、条线拔尖人才,4个团队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团队,19篇学术论文被检察知名期刊发表或者在学术活动中获奖。完善对基层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市人民检察院全体人员日常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与干部晋升使用挂钩,营造出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争先进、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折不扣抓好市委专项巡察整改。对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完善党组和驻院纪检监察组“组组”会商机制,合力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联合开展检容风纪督察、以案促改、廉政恳谈,建成警示教育室。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问必记录,逢案必倒查,有责必追究。范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真实案例创作的微电影《风的女儿》,被评为全省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一等奖。

自觉接受监督  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备案审查工作,参加市政协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调研、通报检察机关工作情况。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活动121人次,市人民检察院正副职全部到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联系代表群众活动,在自媒体开设“请代表委员检阅”“代表委员之声”等专栏,开展“听民意问良策护民生促发展”“听民声办实事凝共识谋发展”集中走访活动,广泛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务实举措。认真办理代表委员转交案件5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届代表委员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事例评选活动,我市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台前县“豫”见未来·蒋平工作站2个案例荣获“十佳”,南乐县人民检察院“金盾护航”政协委员工作室荣获“二十优”。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接受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履职制约,加强交流会商,协同推进公正司法。纠正执法司法人员侵犯律师执业权利54件。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88件次。举办检察听证41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有争议的案件,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举办“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检教同行·共护成长”等检察开放日活动16场,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全瑞表示,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改革精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干字当头、挺膺担当,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紧扣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王保安 牛小龙 文/图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