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审计监督和机构编制监督联动协作办法》,7月10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研究出台措施,建立审计监督和机构编制监督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有效增强监督合力,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要求。
“编审联动”依托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在同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审计机关和机构编制部门实行对口联系,通过定期会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结果共用等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紧密衔接,增强联动监督实效。机构编制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会,强化机构编制管理问题整改,增强联动协作权威,切实提升监督成效。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编审联动”的监督对象包括县(区)、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全市各级各类功能区管理机构主要领导干部,市、县(区)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各级党委审计办应将发现的机构编制管理问题及时函送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对违反财政预算管理规定的机构编制管理问题,审计机关将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督促被审计领导干部和被审计单位全面整改,并将问题清单和整改结果及时反馈机构编制部门。记者 张西恒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