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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4-07-09 06:37:27   

本报讯 记者自市人民检察院获悉,7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高某某虐待案入选。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5件,涉及医疗、教育、住宿经营、基层政府组织等多个行业领域。据介绍,涵盖义务主体更加全面是本批案例的特点之一。

据了解,杨某甲离婚后与高某某同居。因杨某甲常年在外务工,其女儿杨某乙(案发时8周岁)跟随高某某生活。2023年,杨某乙班主任董某某发现其行走不便,经查看发现其腿部烫伤且全身有多处陈旧性伤痕,认为杨某乙可能遭受侵害,遂按强制报告要求,报告至所在学校,学校立即将情况报告至教育部门及乡政府,乡政法委员韩某某随即报案。2023年11月30日,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对高某某涉嫌虐待罪提起公诉。2024年1月26日,高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介绍,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高某某虐待案,其典型意义在于发案地区建立的强制报告联络员机制,保证了制度落实过程中责任到人、工作衔接、信息共享,更加突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记者 宋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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