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2日至13日,驻马店市人大考察组一行8人,来我市考察《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立法工作经验做法。
考察组一行先后到南乐县杨村乡格大庄村、南乐县城乡一体化监管平台、南乐县寺庄乡古念村、经开区皇甫办太行村实地考察《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立法和执行情况、立法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情况,并同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法工委、市住建局等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着眼“小切口”立良法、立足“高质量”保善治,以法治力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助力加快实现乡村振兴。《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是全省首部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而且在全省地方性立法中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考察组表示,将积极学习濮阳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同时希望两地人大加强沟通交流,相互借鉴特色做法,共同推动两地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李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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