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至1月11日,濮阳市委7个巡察组集中向13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徐慧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天阳,市政府副市长黄守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延青出席分管或联系的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会议,并就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七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至12月,市委选派7个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审计局、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农村党支部书记学院、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园区等13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延伸巡察至工业园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辖的3个办事处(筹备组)、41个村居党组织。各巡察组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开展监督,加强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开展全面政治体检,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近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本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责任担当,敢于较真碰硬,切实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压实责任抓整改,有关市领导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双会议”“双签字”制度,把整改情况纳入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内容;要标本兼治抓整改,具体问题要立行立改,共性问题要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开展综合治理,把新问题和老问题一并解决;要上下联动抓整改,坚持以上看下、举一反三,实现未巡先改、同巡同改、已巡再改;要充分运用巡察结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要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形成党委(党组)统揽、领导带头、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强化整改监督责任,巡察组要把好审核第一关,纪委监委和组织部要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盯紧盯实、对账销号,对长期坚持事项不定期监督检查,杜绝“边改边犯、改了再犯”的情况出现。要健全完善巡察一体整改制度和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制度,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结果,对整改成效突出的单位通报表扬,对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拖延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提出严肃问责建议,充分体现巡察的震慑力、公信力。
据了解,本轮巡察整改集中整改阶段为3个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及时报告整改情况。集中整改阶段,市委巡察机构将采取集中审核整改报告、重点督办、集中督查、实地督查等措施,加大巡察整改监督力度。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对整改不力需问责的事项,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单位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细。濮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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