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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市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9-01-01 09:19:17   

2018年12月29日,全市禁止市(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会召开,副市长郭智深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为进一步巩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果,我市结合实际,对市城区禁放范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禁放范围是:西至大广高速,北至濮范高速,东至新G106(老S209),南至华龙区、工业园区、开发区与濮阳县行政交界线和S101(沿挥公大道向西至大广高速路段)。禁放区域内全区域、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职尽责,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打赢城区禁放攻坚战,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 王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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