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24次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依照法律规定列席会议,并就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一件涉恶案件发表意见。这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会议指出,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加强两院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的重要实践,也是落实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和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的举措,体现了检察机关对自身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视。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践行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认真、主动、全方位地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共同提升案件质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发挥了扫黑除恶的主力军、同盟军作用。截至目前,我市两级法院一审审结此类案件14件121人,受理此类案件26件181人。同时,我市两级法院向司法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1条,向市扫黑办移交黑恶势力犯罪线索8条,案件的审理周期41天,比其他刑事案件减少50天,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张洪中 倪蒙 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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