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意义在于执行。执行工作不仅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还关乎司法裁判的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树立。今年年初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广大执行干警开启“5+2”“白+黑”工作模式,夜以继日地奋战在执行第一线,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新时代执行工作壮丽篇章。
今年1月至11月,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6193件,执结12675件(含终本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0.26亿元,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破解执行难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2016年7月,我市在全省率先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意见》,被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全省法院学习借鉴。2017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对法院执行工作予以支持。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执行工作汇报。各县(区)为法院解决执行资金290万元,增加辅助人员112人。
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一是多部门联动共惩失信。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等24个单位联合出台《濮阳市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开展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给县(区)监察委主任专门写信,各县(区)监察委对110名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体约谈,促使107个单位或个人主动履行义务。二是全方位限制失信。将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予以发布,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出行、投资、招投标等进行限制。截至目前,我市两级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1918例,共限制21614人购买机票,10059人购买动车票、高铁票。三是多渠道曝光失信。针对不同身份失信被执行人制订不同惩戒措施。通过平安河南网、濮阳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红黑榜”等官方渠道重点曝光有身份、有财产的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张贴大头贴、村委会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公布农村居民的失信行为。
强化执行威慑,凸显执行工作强制性。一是持续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我市先后开展了“新春执行攻坚”“百日执行攻坚”等专项行动,执行干警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意志,强力开展执行攻坚行动。1月至11月,我市两级法院共判决拒执犯罪分子90人,拘传2040多人,拘留809人,罚款17.5万元。二是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常态化。坚持“网络拍卖是常态、传统拍卖是例外”的原则,1月至11月,共上传拍品852件,成交458件,成交金额4.85亿元,溢价率18.27%,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400多万元,实现了全透明、零佣金、零投诉的良好效果,确保了涉案财产处置透明、公开,使当事人利益得以最大化地实现。
广泛开展执行宣传,赢得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1月至11月,我市两级法院共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报道1300多篇,并以执行宣传专项活动、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进行宣传;邀请全国、省、市、县(区)人大代表参与、见证、监督法院执行活动。通过开展执行宣传活动,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生动地展示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声势,体现了法律的权威,营造了褒奖诚信、打击失信的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夯实执行工作组织保障。一是加强政治建设。牢牢坚持党对执行工作的领导,以开展“5+N”党员主题活动日为抓手,实施“为党徽增辉、为法徽增彩”双增工程和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加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党支部建设,组织执行干警参加“牢记长征精神、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到位于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村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学院开展党性锻炼集训。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全市法院执行“岗位大练兵”活动和执行竞赛活动,每月评选执行办案标兵,不断提升执行干警的专业素质,激发执行干警的动力和活力。
重任在肩,时不我待。“我市两级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冬季攻坚’专项执行行动,用一个个案件的解决、一笔笔执行款的追缴,依托行之有效的执行战术和执行机制,交出一份人民满意的执行答卷,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决胜仗!”谈起法院执行工作,徐哲信心满满地说。(张洪中 赵丽娟 倪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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